| 随着各地两会的进行,一些“关注民生”的好措施、好办法也在频频出台。北京市的《新建住宅小区商品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当属此列。这意味着,困扰北京百姓多年的“心头之痛”,将会从源头上迎刃而解。 应该承认,如今住宅规划建设中,户型设计、使用功能越来越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宗旨,住宅工程质量和人民生活品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一些小区存在水、电、气、热、通讯、道路、绿化不能与住宅工程同步完成;商业、学校、邮政、医院等设施不配套的问题,也是事实。一些小区仍存在出行难、购物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小区配套建设问题,已成为市民投诉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和困扰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难点问题。 一个市民投诉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定有着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上的深层原因。据了解,一个居住小区从征地、规划,再到建设,过程相当复杂,土地、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一个都不能少。而配套设施问题,又恰恰是这若干部门职责的公共部分——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 而北京的这个“办法”,正是在管理体制上实现了突破,建设、规划、国土三个政府部门“谁都不可以不管”。 厘清问题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政府部门要能跳出部门职能、行业利益的制约,以关注民生的姿态来解决问题。 这次北京市的建设、规划、国土三个政府部门都采取了“剑不够长往前跨一步”的办法。其值得称道的意义在于,政府部门不仅要在职责范围内规范运行权力,更要重视公共权力的服务品质和成色—民生福祉,实际上与公共权力服务的品质密切相关。 换句话说,公共权力服务的品质,是衡量现代政府有效性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 经济社会越是发展,民生问题的内涵和外延就越是会扩展,其成因就越是复杂,而解决起来也就越来越需要智慧。某一问题对于这一群体不很重要,但对另一群体可能十分重要;政府认为不重要的事情,人民群众可能十分关注;前一阶段不重要、不普遍的问题,后一阶段可能相当重要和普遍。这需要政府公共权力部门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品质。 在政府部门看来,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可能都是细节问题,但是,正是这些细节问题,给老百姓心里“添了堵”。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细节考量着一个政府部门的服务品质,考量着每一个政府公务员的素质。 我们有理由要求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经常问一问自己:在我所管理的地区,在我的职责范围内,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怎么样?他们感觉满意吗?他们感觉不满意的地方与我的服务品质有没有关系?如何通过提升我们的服务品质让百姓越来越满意?这既是一个标准,也是改进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