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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去争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争到了金字招牌,便把它当成‘摇钱树’,门票收入大多用于解决地方财政困难,而不是用于遗产保护。”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建议:世界文化遗产应该纳入省级管辖。
在刚刚结束的甘肃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在谈到文化遗产保护时,樊锦诗首次表述了上述观点。
这位68岁的老人,历数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频频用右手背击打左手心,表达自己的忧虑。据她介绍,我国现有世界文化遗产32处,除历次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遗迹,还包括2005年7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的澳门历史城区。这些遗迹当中,只有少部分归国家和省级管辖,其余的都是“在哪儿哪儿管”。
樊锦诗剖析说,由于遗产所在地大多是县级政府。这一层面的地方政府,往往在遗产保护方面准备不足,人才匮乏,加之大多财政状况困难,申遗成功后,急于靠门票收入来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无心也无力对遗产进行保护。更有甚者,由于缺乏科学保护的知识,采用“杀鸡取卵”的办法,对遗产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使之遭到严重破坏。
“世界文化遗产是文化中的精华,不能这样放任。国家应该负起责来,将世界文化遗产收回省里管。”樊锦诗说,她也曾主张世界文化遗产由国家直管,但思考再三觉得不现实,“那么多世界文化遗产,分布那么广,国家会鞭长莫及。”
樊锦诗认为世界文化遗产省级管辖的好处在于,可以解决人才调配和培养问题,可以协调遗产和所在地的利益问题,可以有效加大遗产的保护力度。
她以敦煌莫高窟为例。“莫高窟省管,我们研究院就可以腾出手来,培养人才,潜心于研究。研究院现有工作人员260名,其中190多名是专业人员,博士硕士十几个。如果我们归了地方管理,哪有能力培养这么多人才,留住这么多人才?再具体点,我们一个窟的维修费就是1000多万元,归到地方上,他有能力投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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