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3日,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在会议上强调,“两抢两盗”案件压不下去,群众安全感就不可能有大的提升。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经常听取情况汇报,亲自抓重大治安问题,亲自安排部署重大工作。(《信息时报》2月14日) 应该承认,某地治安状况如何,与一把手关系极大。因此,强调一把手重视治安是有必要的。笔者看到,很多网站在转摘这条新闻时,用的标题是:治安不好各部门一把手负首要责任。如果一把手不重视,导致“两抢两盗”案件压不下去,群众安全感不能提升,笔者想问,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一把手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首要责任”到底是什么责任? 从字面理解,“第一责任人”就是出事情了,一把手首先承担责任;“首要责任”,也就是第一责任的意思。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这符合干部奖惩机制,也合民心顺民意。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发现,一把手“第一责任人”、“首要责任”的帽子戴得太多。审美会产生疲劳,责任太多,会不会产生责任疲劳;帽子太多,会不会产生帽子疲劳? 放眼各地,哪一个一把手头上不戴着若干帽子?综合治安,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计划生育,一把手也是第一责任人;经济发展,一把手还是第一责任人;廉政建设,一把手更是第一责任人……这么多的帽子,一把手只有一个头,该如何戴? 理想中的帽子,跟孙悟空戴的差不多,不在乎有几个,也不在乎有多高,而在于是否确实起作用。孙悟空做错事了,唐僧老先生在说服没用的时候,往往只须念上几句紧箍咒,随他孙猴子多么顽皮,立马规矩,并且不敢再犯。“第一责任人”、“首要责任”的帽子,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吗? 从理论上讲,从戴帽的本意讲,是能够也应该起作用的。但环顾四周,却让人高兴不起来。一把手头上的“第一责任人”帽子那么多,不可能每一项工作都完美无缺吧?倘若真如此,泱泱中华,只见阳光,如沐春风,哪有贫穷,哪有腐败,哪有黑恶? 若说,对“第一责任人”所负“首要责任”的处分,只是口头批评,最多内部通报。那么,笔者以为,就不要浪费“第一责任人”、“首要责任”这词,更不要浪费百姓的感情了。这也是实事求是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