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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 责任第一
新闻出版界委员呼吁净化网络环境
2007-03-14
本报记者 刘声
    “网络媒体对青少年教育负有责任。网络媒体应该考虑到受众对象是广泛的,对不适合少年儿童的内容,应该自行节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国务院新闻办原主任赵启正委员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网络媒体传播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利益,危害民族团结,有碍青年成长。

    “不能总埋怨青少年沉迷网络、荒废学业,是我们没有给他们创造好网络环境。”经济日报社原常务副总编辑罗开富委员说,网络媒体应该整合、过滤有害的信息,增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容。网络毕竟是新生事物,目前有监管,但是没跟上。

    赵启正委员说,网络文化建设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广大青少年伴随着互联网成长,互联网对他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媒体为他们提供什么样的精神食粮,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现在网上低俗之风屡禁不止,赌博、欺诈等各类网络犯罪严重危害网络环境,广大群众特别是家长和老师对此深恶痛绝,强烈呼吁建设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赵启正委员认为,网络媒体始终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不制作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不为淫秽色情、诈骗、赌博、暴力等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不发送垃圾短信、垃圾邮件、庸俗广告;不运行违法游戏,不提供危害信息安全的网络工具。

    “网络媒体,责任第一。”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聂震宁委员认为,网络媒体自身可能还没很好地树立起社会责任意识,在节目组织上无所不用其极,忽视内容应有的社会责任。

    聂震宁委员说,所有的社会媒体都应该承担教育青少年的社会责任。纸介媒体、传统媒体,大家已经习惯承担这种责任,网络媒体作为一个新兴媒体,网友年轻化,人们对其承担的教育责任越来越关注。

    聂震宁委员分析,网络媒体有些属于公共门户网站,有的纯属个人网站,具有多层次复杂性。公共门户网站是公共的,就应该有社会公共意识;个人作为公民,在社会中也应该承担道德责任,在个人自我表达的过程中,也要接受社会法律的约束以及道德约束。

    聂震宁委员建议,公共门户网站对青少年应该有个未成年人不宜的限制,就像现在呼吁影片需要分级,图书也有少儿不宜的标注。这些通过技术的手段是可以做到的,比如网络电视、网站应该采取一些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点击一些成年人节目,有所限制。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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