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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将客户信息卖给保险公司不合适
2007-03-19
    本报北京3月18日电(记者郭永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时,将自己的客户信息卖给保险公司,客户却没有得到什么实惠,这种做法不太合适。中国保监会官员今天在中国社科院主办的“银行保险国际研讨会”作出上述表示。

    “银保合作过程中,如何保护客户的隐私,已成了一个很大的难题。”中国保监会国际部主任孟昭亿说,银行掌握着客户的很多隐私,包括个人姓名、联系方法以及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等等,而客户并不希望自己的隐私被银行卖给保险公司。

    孟昭亿就曾受到过保险公司的“骚扰”。孟昭亿从没有和某保险公司打过交道,但这家公司的业务员却从银行手里搞到了他的联系方法,向他推销保险产品,还给他寄了好几份材料。

    还有一个典型案例,让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记忆深刻。听从一位保险公司业务员“存款可以赠送保险”的劝说后,某消费者在某银行存款20万元。一周后,消费者取款时发现,这20万元已被当做保费缴给了保险公司,要取钱只能退保,需扣掉9000元。

    银行和保险公司不同意全额退款的要求,消费者认为银行和保险公司欺诈,并将银行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二审法院终审裁决,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做法确实有问题,因为他们事先没有说清楚。

    近几年来,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已成为人身保险业务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可以查到的数据显示,2006年上半年,银行(含邮政储蓄)代理累计实现保费697.4亿元,同比增长75.75%,银行(含邮储)代理渠道保费收入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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