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北京3月27日电(记者何春中)公安部和海关总署今天首次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李文健透露,1998年,全国法院判处走私罪200余人,而1999年以来全国法院每年判决走私罪在千人左右,我国对走私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正进一步加强。 在发布会上,鲜为人知的海关缉私警察也揭开神秘“面纱”:这支特殊的警种正式组建于1999年,是严把国门、依法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一支重要公安执法力量。这支队伍组建以来,在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查缉非涉税物品走私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据统计,海关缉私警察成立8年来,海关税收从1998年的879亿元,跃升至2006年的6104.2亿元,为中央财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李文健透露,缉私警察组建当年,就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3077名,向检察机关移送768名。1999年至2006年,全国海关缉私警察共对27089名走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执行逮捕13086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15061人。 目前,全国海关缉私警察共有9023人,具有学历高、年轻的特点。 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海关缉私警察。1999年1月5日,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挂牌成立,至当年6月底,全国各直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相继成立。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关缉私警察增加查处走私、违规案件的行政执法职能,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各侦查分(支)局也相继更名为所在海关缉私局(分局)。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缉私警察实行海关和公安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