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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通报:
运城企业违规建设 当地政府监管不力
2007-03-30
    

    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顾瑞珍)环保总局29日通报了山西振兴集团等企业违规审批及建设的问题。振兴集团在环保总局明确下达一系列整改要求后,仍然违规建设电厂和电解铝项目。同时,运城市海鑫钢铁公司200万吨钢铁系列项目违规未批先建。

    环保总局负责人说,山西振兴集团100千吨/年电解铝项目未经环评于1999年开工建设,2002年4月建成投产。该项目靠近居民住宅区,卫生防护距离明显不符合环保要求,生产过程中氟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和群众健康;正在建设的2×200百万瓦电厂项目未经批准。运城海鑫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钢铁系列项目未经环评开工建设,三座630立方米高炉已建成。

    针对山西振兴集团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问题,2002年1月和2006年2月,环保总局先后两次下发了责令停止建设的通知,2007年1月,环保总局通报的82个违法违规项目也包括山西振兴集团电厂项目。但该集团对环保总局明确下达的一系列整改决定和要求置若罔闻,不但不停建整改,反而抓紧施工。环保总局目前已再次责令振兴集团尽快落实整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及涉民污染纠纷,同时还责令海鑫钢铁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依法补办相关环保手续。

    “振兴集团、海鑫钢铁公司置环保总局的要求于不顾,一方面反映企业利益至上,罔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当地政府对钢铁、冶金等高耗能、高污染以及产能严重过剩的建设项目管理不力,对中央的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总局将密切关注运城市相关企业的整改情况。对明令不止的行为,将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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