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的话: 本报3月26日《阅读周刊》刊出的《<一代才子钱锺书>再版)九旬杨绛含泪增补家事感人至深》,系根据出版社提供的宣传材料改写,未向杨绛先生本人核对。文章见报后接到杨先生致电,认为有些内容不实,为此她专门给本报撰写了一篇短文表明自己的态度。现将杨绛先生的意见和文章一并照登在此,并对杨绛先生及读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近年闭门谢客,因来日无多,还有许多事要做呢。记者采访也一概辞谢。 今年2月18日忽见上海《文汇读书周报》2月16日头版头条大篇幅报道《杨绛谈热门题材“钱锺书”,亲自校订<第一才子钱锺书>但不写序言》,令我震惊。我从未见过那位记者,电话都没通过。不知这份报道从何而来。我于当日致电该报郑重声明“我从来没有向任何记者谈热门题材‘钱锺书’,我也从未亲自校订《第一才子钱锺书》”,要求该报刊出更正声明,并向我和读者道歉。据该报记者称,他是根据出版社提供的宣传材料“改编”的。 不知该报出于何种考虑,将更正声明改为“启事”,以细字小幅于2007年3月2日在该报二版右下角1.5方寸面积刊出,若非仔细查找,很难发现,一些收到出版社同样宣传材料的其他媒体未能引以为鉴,继续拿我为该书做广告,忽而“含泪”,忽而“含笑”,“亲自校订”,“精心修改”,反复炒作。 出版社要卖书,做广告可以理解,但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强加于人,做不实的宣传,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对读者也有欺骗之嫌。 我希望当今这个商业化的社会,不要唯利是图,在牟取利益的时候,还要讲点道义和良心。 200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