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4月5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青年话题
政府埋单:拿我的钱,补我的账?
2007-04-05
宣华华
    

    据悉,曾备受关注的广州在外营运社保基金10.18亿元,经过各方努力,目前已追回3.626亿元,还有1.05亿元有望追回。剩下的5亿多元一旦无法追回,广州将利用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进行填补,确保缴纳者利益。(《信息时报》4月3日)

    一个轻飘飘的“历史原因”,广州市10亿元社保基金就被挪用了;一句不明不白的“政府埋单”,有望填补无法追回的被挪用资金。从表面上看,社保基金缴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问题是,这等于是“拿我的钱,补我的账”。

    道理很显然,政府绝不会凭空捡到一大笔钱,每一分钱都是来自纳税人。即便是国有经济成分带来的利税,也仍然属于全民而不是政府,而“全民”仍然主要是“纳税人”。所以,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埋单”就是“纳税人埋单”,也近似于“社保基金缴纳者埋单”。如此绕了一个大圈子,所谓的“政府埋单”,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

    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埋单”毫无意义,而是要追问“政府埋单”的方式。政府在法律意义上也拥有自己的财产,如办公楼、公务车等等,但其仍然是用纳税人钱买来的,显然并不适合被用于“政府埋单”。所以,“政府埋单”就只能表现为“问责”,即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事实上,全国各地已经曝光了多起“社保基金案”,尽管涉及的问题多种多样,但都毫无例外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些地方甚至有多名高官落马,正是生动体现了“政府埋单”的本质。反观广州市,10亿元巨额的社保基金被挪用,其中又明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却迟迟未闻掀起一场问责风暴,责任全都推给了“历史原因”,实在有失“政府埋单”的真实性。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