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黄石交警吴幼明因不认同罚款任务的做法,未能完成罚款任务而被扣考勤奖,于是以真实身份向社会揭露了单位的罚款内幕,引起舆论哗然。近日吴幼明遭到了单位的辞退,他在网上发表《一个被辞退民警的自白》介绍了自己的遭遇。黄石市公安局否认了网友“吴因为说真话而遭报复”的推理,认为吴通过网络的表态是一种策略,有效地引起了公众广泛的同情。并称吴的信带有很大欺骗性,迎合了目前社会上对警察的猜疑,不知情的网友容易被感染。(《中国青年报》4月5日) “罚款任务”这个违法决策尚末受到调查和严惩,揭露者先被辞退,怎能让人相信这不是报复?报复的可能性已绝对超越了“合理怀疑”的逻辑:由于揭露了单位的罚款内幕,让单位成为众矢之的,触犯到领导的利益,影响到了部门的执法经济,于是找个借口让揭露者走人,这样的发展逻辑在中国的单位体制下太顺理成章了。单位存在强烈的报复动机,又有强势的报复能力,报复逻辑又如此明显的情况下,黄石公安局应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报复,而不是把举证责任推给舆论,让舆论拿出他们报复的证据——这是一种蛮横的逻辑。 既然公安局认为吴的网络表态是一种策略,为什么不也采取这种策略,尽可能地通过网络和媒体公开这一事件的信息,尽可能地让公众全面地了解警务工作,从而与吴幼明公开的信息进行竞争,让舆论和公众作出客观判断? 要知道,公众永远站在善于公开信息的人那一边,谁善于、敢于、勇于主动向公众暴露更多的信息,谁也就占领了舆论的高地,更能获得舆论的同情,这是传播学的基本规律。因为,任何人传达一种信息时都会附带自己的视角和利益,当对事件的了解被某一方暴露的信息所填满时,很容易就倾向这一方的利益立场。另一方面,公众也天然地亲和那些告诉自己更多信息的人,这是一种依赖和尊重。所以一个事件中,各利益方都会争相接受媒体采访,为的就是更多向公众传播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争取更能获得舆论的同情。 吴幼明确实获得了舆论的同情,不仅因为天然同情弱者的情怀,不仅因为社会对警察的刻板成见,也不仅因为对举报者的道德信任——更因为吴幼明是一个尊重公众知情权的人,他告诉了公众许多信息,他通过几封公开信让公众了解到了警察罚款的许多内幕,揭露了警察执法的不规范,诉说了自己在罚款任务压力下的痛苦—再看看黄石警方那边,除了将吴幼明解职外,什么信息都不公开。指责不知情的网友被吴的文章误导,那为什么不通过披露更多的信息让网友“知情”呢?指责为吴幼明叫好的人不了解全面的警务工作,为什么不让公众了解更全面的警务工作呢?指责吴迎合了目前社会上对警察的猜疑,社会为何对警察猜疑呢?不也正因为警务缺乏公开。 吴幼明敢于说出“真相”,这个形象本身就使他获得了一种道德优势,公众会这样判断:如果觉得自己无理的话,他根本不敢把这些信息告诉公众,敢于用实名曝光是对自身正义的一种自信。如果黄石警方觉得自己真有理,吴幼明身上真有问题,也拥有吴幼明一样的自信,完全可以把理由说出来,把自己认为的真相讲出来,让舆论和公众在双方提供的信息中进行客观的评价。捂着信息不说,只能加剧舆论对警方的报复怀疑,强化吴幼明在公众中的英雄形象和受害者身份。 跟黄石警方一样,某些政府部门经常以“真理部”自居指责媒体报道片面,指责舆论和公众受到欺骗者的误导和感染。其实,媒体许多时候的片面正源于政府对信息的封闭,对真实信息三缄其口。政府既然拒绝公开信息,也就放弃了引导舆论的机会,把主导舆论的权力让给了所谓的“欺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