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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30家KTV业主获得全国首批著作权使用证
2007-04-10
    

    本报讯(记者李丽)近日,云南30家KTV经营业主首获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这也是中国首批被颁证的KTV经营者。

    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表示,签了协议、颁发证书,“实际上就是证明他们已经尽了使用正版的义务,也是让消费者知道这个歌厅的歌曲是正版的。”

    据了解,目前昆明有200多家KTV场所,签约KTV超过40家,签约金额达到316万元,30家率先获得授权。

    中国音像协会云南联络站负责人张晏珲告诉记者,要与KTV经营者签订协议的还有一定难度,但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是大势所趋,抵制缴费的人“道路是笔直的,但前途是黑暗的”。

    针对业主缴纳的使用费,张晏珲介绍说,中国音像协会已设置了全国统一汇款账户、账号,所有卡拉OK的版权使用费将全部汇至这一账户。地方联络站将对此备案,确认到款10日内给经营者颁发《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这笔钱不会由联络站经手,更不允许工作人员向KTV收费,联络站只负责做好宣传和督促工作。”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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