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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张北京奥运门票开始全球预售
开幕式门票向境内公众发售2.6万张
2007-04-16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记者马北北)今天,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兼秘书长王伟宣布:北京2008年奥运会门票即日起开始面向全球公众预售。根据北京奥运会票务计划,总数超过700万张的北京奥运会门票在国内销售的部分约占75%,海外销售的部分约占25%。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可用于销售的开幕式门票为6万余张,其中向境内公众公开发售2.6万张,占40.8%,与2004年雅典奥运会分配给欧盟国家公众的开幕式门票配额33.3%相比,高出了7个百分点。为使更多的人得到购票机会,北京奥组委对购票实施了数量限制:开、闭幕式门票每人限购1张;高需求比赛场次每人每场限购两张;其他比赛场次根据重要程度每人每场限购3~5张。另外,公众不能随意转让奥运会开、闭幕式门票,否则将导致持票人无法入场,如需转让,须按有关政策办理转让手续。北京奥组委目前正在制订相关的细则。境内公众可以通过4种渠道购票,即:登录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拨打北京奥组委票务呼叫中心热线;到北京奥组委指定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网点;在奥运会期间,在门票还有剩余的前提下,到场馆现场购票。

    北京奥组委将分3个阶段向境内公众销售门票。2007年4月至9月为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公众申请预订门票不分先后,机会均等。2007年10月至12月为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的销售政策是“先到先得”。2008年4月至奥运会结束为第三阶段,销售形式为“实时售票”,即公众可在付款后直接获得信息完整的打印门票。核心销售政策仍是“先到先得”。

    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规定,境外公众和海外华侨华人购票须向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奥委会及其指定的门票销售代理商申请。公众可通过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上的地址链接查询各个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的官方网站。香港特别行政区公众购票须向中国香港奥委会指定的代理商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公众购票须向澳门特区政府体育发展局申请;台湾地区公众购票须向中国台北奥委会指定的代理商申请。

    王伟介绍说,北京奥运会票务销售政策具有如下特色:首先,在定价方面充分考虑了国内公众的普遍收入和消费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创造了条件;其次,高度重视在青少年群体中普及、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专门设立了“青少年奥林匹克教育计划”门票配额,定向销售给中小学生和青少年运动员;第三,充分考虑了公众参与奥运的热情,严格控制对场馆座席的占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可售门票数量,尽可能多地为公众提供现场参与的机会;第四,秉承奥林匹克精神所倡导的环境保护意识,在门票印制中将使用绿色环保材料;第五,为确保奥运会安全、杜绝假票、防止倒票,北京奥运会门票将采用电子芯片等防伪技术;第六,通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销售程序,切实保障每位公众拥有同等的购票机会和权利;第七,尽可能采用贴近百姓生活的售票方式和渠道,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突出服务意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和北京奥组委监察审计部将对票务管理和销售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机会均等,防止虚设名目、挪用和截留门票配额,防范销售和抽签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同时,北京奥运会的票务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群众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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