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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出台后,学校、小区居民、街道办均有不同反应——
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不容易
2007-04-17
本报记者 慈鑫
    

    《北京市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上周公布并将于近期正式实施,一向与外界隔离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开始受到市民的关注。

    近几天,家住北京市崇文区西花市南里小区的郭雷,就一直在同小区附近的几所小学联系,询问这些学校的足球场、篮球场向居民开放的有关事宜,但得到的答复却令他大失所望,因为这些学校无一例外地都不接受社会个人使用体育场地的申请,如果附近小区的居民要使用学校的体育场地,将只能通过小区的物业公司或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来办理相关手续。

    而小区的物业公司和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似乎又对郭雷的要求不甚关心,物业公司表示,公司没有义务为业主联系学校,街道办事处则表示,尚未有协助居民使用学校体育场地的具体实施办法可行。

    郭雷所在的西花市南里小区,有一个业主自发组织的足球队,但由于北京市区内公共足球场地稀缺,这支业主足球队经常因为没有活动场地、或活动场地太远而苦恼。一周前,当郭雷在本地媒体上看到,《意见》有望近期出台,北京市民将可以就近使用约3000多块标准的学校体育场地时,他和队友们都感到非常兴奋,但经过联系才知道,要使用学校体育场地绝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实际上牵涉到学校、小区居民、街道办等多个环节,我们很快要出台的只是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作为调研、起草《意见》的牵头单位,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颜纳新如是说。

    颜纳新进一步解释道,这一指导意见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学校开放体育场地的难处,比如怎样化解可能会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怎样对体育设施的损耗进行补偿等。针对这些学校的顾虑,《意见》作出了由政府购买公共责任险和由政府对学校体育设施损耗进行补贴的规定。

    颜纳新说,在《意见》的具体实施上,还需要一些配套政策做补充,这些政策需要逐步制订起来,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普通市民使用学校体育场地将会由一个专门的组织进行管理,而不是任由社会个人随意使用。

    据北京市崇文区某小学校长介绍,即使是在政府购买了保险、提供体育设施损耗补贴的情况下,学校对开放体育设施还是有所顾虑,其中最大的顾虑就是来的人太多怎么办。他说,在过去的1周时间里,已经有很多的周边住户向学校打听体育场地开放的事,“我们学校周边有四五个比较大的居民小区,总人口有好几万人,但学校只有1个带田径跑道的足球场、1个篮球场和几块乒乓球台,如果开放,这几块场地怎么能满足几万人的使用需求?我们到时候又该怎么管理?”

    学校很无奈,最后只能将所有找上门来的居民都推给了小区物业公司和街道办事处。这名校长表示:“随着《意见》的出台,学校体育场地肯定会向社会开放,但我们目前还不知道具体的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而像郭雷这样的小区居民,虽然对《意见》举双手赞成,但他们也担心这项举措在正式出台后会变成缺少实际效果的形象工程,他们觉得,学校的体育场地既然要开放就要能真真切切地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本报北京4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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