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事人浑然不觉的情况下,用一个自说自话的理由,就将几万人交纳的一大笔钱的流向模糊过去了。在呼市发生的这一事件,若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我们也许会说它不合理。但在法律越来越注重保护个人权益和财产的今天,如果再为这样的事情作辩护,就是对法治的蔑视了。 交管部门作为交通执法部门,有权对违法、违章的司机进行处罚,但无权将司机的个人钱财处理得不明不白。这是无论有多少个动听的理由都动摇不得的大问题。对物价局也是如此。 呼市交管部门的解释是否合理合法,有关方面须尽快查清查实,给群众一个交待。 由此提醒公权力部门,不要将人们对公权力的敬畏视为可欺。在今天的中国,无论何时何地,公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