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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通报铁岭“4·18”特大事故
四大原因导致钢包倾覆
2007-04-24
    

    本报北京4月23日电(记者董伟)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辽宁省铁岭市“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通报称,起重设备不符合规定、设备日常维护不善、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设置班前会地点等四大原因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专家对“4·18”事故现场初步勘察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该公司生产车间起重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按照《炼钢安全规程》的规定,起吊钢水包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而该公司却擅自使用一般用途的普通起重机;二是设备日常维护不善,如起重机上用于固定钢丝绳的压板螺栓松动;三是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厂房内设备和材料放置杂乱、作业空间狭窄、人员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四是违章设置班前会地点,该车间长期在距钢水铸锭点仅5米的真空炉下方小屋内开班前会,钢水包倾覆后造成人员伤亡惨重。

    据悉,4月18日发生的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2人遇难,是多年来冶金行业最惨痛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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