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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市场上正在形成贫富倒挂
2007-04-27
梁发芾
    以取消福利分房为标志的房改已进行9年,而时下,一些地区的党政机关、大企业集团,却不断推出多样化的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委托代建、定向开发、团购商品房……一股愈演愈烈的集资建房热开始蔓延全国。中国社科院的一位专家指出,目前住房市场存在很大不公平,相当多的权力机关享受着优惠的集资房,最具购买能力的垄断集团购买的也往往是最便宜的政策房。消费者可能会走向两个极端:强势者享受“准福利分房”,弱势者被逼购买高价商品房。(新华网4月18日)

    我权且把这种现象概括为住房支出的“贫富倒挂”。

    集资建房等建房方式,因为享受了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而降低了房价,减少了支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优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成本价销售,不存在被开发商赚取利润的情况,另一个方面是,经济适用房减免税费,本该进入国库的那部分被免除了,这也直接降低了房价。

    按照国务院参事任玉岭的调查,全国各地住房开发的建筑安装成本,每平方米是600元左右。(《21世纪经济报道》4月11日)这个数字在各地大致是一样的,也得到一些建筑企业的承认。每平方米600元的建筑成本,到了市场却翻到了数千元上万元,这期间近乎10倍的差价,就是开发商的利润和政府的税费以及灰色成本。有报道指出,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各项税费,占房价总价格的30%甚至更高。现在,在一套房子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情况下,买房者仅仅因为买房而给政府交纳的税费,也是数以万计甚至数以十万计。这些名目繁多的税费,不管是由购房者去交纳还是由开发商去交纳,最后统统由购房者承担。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上缴政府的这类税费几乎全被免除,受益人直接从政府税费减免中得到的实惠,就达数万以至数十万元,购房压力豁然减轻。

    税收减免,在财政上叫做“税式支出”。就是说,减税与财政直接给予补贴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是政府财政的一项支出。强势单位享受经济适用房,享受了政府“税式支出”的补贴,而其他弱势买房人,则还必须交纳相应的税费为社会积累财政资金。税收有两个极为重要的原则,一是公平负担,二是量能负担。在目前这种住房补贴格局中,负担能力强集团得到了免税政策,收入低而不稳定的人,无法因为负担能力低得到减免,反而必须负担更多的税费。这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形成了住房市场由贫富倒挂的局面。

    在目前种种利用政策争取廉价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党政机关垄断行业尤其领导干部的住房面积,也远远超过经济适用房的面积限额。新华社报道披露说,江苏省电力系统的一家公司,通过集资建房的形式,为企业职工修建了一片双层连排别墅,有的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左右,并配有车库。你超面积使用多了,别人的份额就被你侵占,土地价格就上涨,别人买房子的时候就必须支付更高的地价。当别人为立锥之地而付出高昂的土地价格,而你却以免费的形式占有大面积土地时,就形成对国有资产的一种掠夺。

    在住房问题上的“贫富倒挂”,无疑是社会分配公平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贫富倒挂”必然会形成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不但加重了弱势者的负担,而且也断绝了弱势者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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