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实习生黄磊 记者许海涛)石家庄嘉禾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状告河北省消协名誉侵权案日前有了结果。4月25日,嘉禾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准许。随后,河北省消协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表示理解嘉禾公司的撤诉,但认为其撤诉理由有些荒唐。 今年“3·15”期间,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公开曝光200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件,石家庄嘉禾啤酒公司以消协“曝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侵害企业名誉权”为由,将省消协告上法院。4月18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审理中,法院以被告未能及时提供答辩状、原告临时增加诉讼事实为由,提出休庭,另行开庭审理。 4月25日,嘉禾公司以“考虑到社会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以及省消协社团法人证书已经过期”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对于嘉禾公司的撤诉,河北省消协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表示,撤回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省消协表示理解。但嘉禾公司的撤诉理由是荒唐的,省消协已于去年6月新换发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6月5日。 同时,据河北省消协负责人称,省消协希望嘉禾啤酒公司能够切实依照《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以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