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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说了什么
2007-05-10
    

    本报北京5月9日电(记者李松涛)记者今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已于日前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首次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编制发布的国家专项规划,也是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部署。

    《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这就是: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备;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和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

    为了便于对《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估考核,《规划》还提出了具体指标,一是到“十一五”末期,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包括: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0%;食品生产企业全国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二是到“十一五”末期,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包括: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市(地)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0%;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归口产品检验能力达到100%,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5%以上;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由现在的30%提高到80%。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环保、科技、商务、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经国务院审议批准的。《规划》的实施,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领域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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