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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适龄孩子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路甬祥强调:全社会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07-05-12
    

    本报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崔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今天表示,义务教育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在全社会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和谐发展的共识、合力和制度保证。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5月8日至11日在北京检查了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路甬祥说,义务教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基础工程,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保障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尊重教育规律、推进素质教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路甬祥提出要学习掌握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认识和理念。各级政府要依法推进义务教育事业,形成既有均衡又有特色、共同发展的新局面。要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师德建设。要有效开展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和培训,建立合理的补充和流动机制,解决他们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了北京市东城、西城、海淀、密云等区(县)9所各具特色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并与部分中小学校长、教师和学生进行座谈。检查组对北京市在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行的探索给予积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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