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5月17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专版
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
中国移动率先提出八大承诺
2007-05-17
    优质服务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更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所在。

    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运行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世界优秀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为此,国务院国资委以抓好电网、通信、民航、旅游等中央企业的服务质量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活动。

    2月6日,在国务院国资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电网、通信、民航、旅游等行业的14家中央企业联合发出倡议,2007年在中央企业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

    中央企业“优质服务年”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一、强化服务意识,争做优质服务表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改进服务质量既是国家的要求、社会的需要、企业的责任,也是提高自身市场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二、规范服务行为,营造和谐市场环境。借鉴国际同行业的先进服务理念和经验,大力推进服务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积极营造企业诚信经营、客户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三、讲究诚信服务,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四、创新服务手段,提升企业服务品质。五、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中央企业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健全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改进。从标准、效率、责任等关键环节入手,完善工作流程,健全问责制度,切实把改善服务质量贯穿到企业运营管理的全过程。

    发起倡议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的有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国旅集团公司等14家中央企业。

    在这次会议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裁鲁向东宣读了企业承诺书,就误差赔付、信息服务、业务定制、投诉处理等8个方面的有关服务内容作出了郑重承诺。

    谈到参与发起“优质服务年”活动,鲁向东说,中国移动作为全球网络规模最大和用户数量最多的移动通信运营商,至今已有3亿多用户,“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走在时代前列,争做优质服务的表率。”

    根据《中央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倡议书》,所有中央企业在2007年将组织开展以“服务方式文明诚信、服务流程规范高效、服务价格公道合理、服务环境安全和谐、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年”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提高和改善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中央企业竞争力。(宇航)

    链接:中国移动“优质服务年”承诺

    一、全面启用新版入网协议。2007年2月1日起启用新版入网协议;协议公平公正杜绝不对等条款。

    二、全面实施“收费误差,双倍返还”。在2003年推出“话费误差,双倍返还”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收费误差,双倍返还”,对于多收的各类业务费用(包括移动信息服务费用)予以双倍返还。

    三、先提醒,后停机。2007年3月1日起,对“先使用,后付费”交费方式的客户,在停机前主动提醒;对“先预存话费,后使用”交费方式的客户,停机前进行余额提示。

    四、清晰透明提供收费信息。1.2007年3月1日起,通过网站、营业厅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向客户提供最近5个月(不含当月)的话费清单查询服务。2.话费清单、账单清晰易懂,同时提供帮助客户理解账单的说明信息。3.2007年3月1日起,免费提供移动信息业务月使用费的短信提醒服务(发送“DZXXSF”到10086 即可定制)。4.客户通过网站或手机上网点播业务后即时提示费用信息;2007年3月1日起,客户通过短信方式点播业务,后发送费用提示信息。

    五、全面实施业务定制客户确认。1.对于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在收到客户的订购请求后,向客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只有经过客户再次确认后才为客户订制业务。2.2007年5月17日起,客户通过手机访问网站,向客户推送收费提示页面,并对此页面及之前产生的流量费用予以核减。2007年3月1日起,对于客户免费体验的业务,免费体验期满后,经客户主动确认才为客户订购。

    六、48小时首次回复客户投诉。100%回复客户投诉,首次回复客户时限不超过48小时。

    七、业务办理“免填单”和“一台清”,全面实现电子自助服务。1.营业厅实施“免填单”和“一台清”服务。2.各级网站提供业务、话费、积分查询、投诉建议、增值业务办理、停开机、服务密码修改等服务。3.手机短信方式提供话费总额和余额查询、积分查询、增值业务办理、服务密码修改等服务;2007年6月,手机上网方式也提供上述服务。

    八、专线受理不良信息举报。2007年3月1日起,客户可将收到的不良短信转发至“10086999”,或拨打10086举报,我们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