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5月20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要闻
四川出台规定: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滑
学校和政府部门将担责
2007-05-20
    新华社成都5月19日电(记者刘大江)四川近日出台规定,对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不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在5年内未实现根本好转且继续下滑的地区和学校,将被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了解到,学校和所在地政府部门将对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负责任,四川省将建立各市(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定期公告制度。各中小学校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测试报告书要记入小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和初中学生档案,列入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四川省将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新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其结果反馈给地方和下一级学校。

    按照规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学校奖学金等评选。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要按肄业处理。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