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5月22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综合新闻
医治“假药流行病”
安徽:群众买到假药 政府负责埋单
2007-05-22
    

    本报合肥5月21日电(记者黄勇)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今天代表该局向社会公开承诺:“你买假药我埋单”。消费者凡在安徽省境内购买到假劣药品,可持相关票据和证明,向购药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经查实后,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消费者全额退付购药款。

    据刘自林透露,安徽省药品市场的整体抽检合格程度已稳超99%,与前些年抽检合格率长期徘徊在80%左右有天壤之别。据了解,该省从2005年起,在6个省辖市和两个药品营销大县试点“群众买到假药,现行退付购药款”,即“你买假药我埋单”的举措。

    安徽省规定的药款退付办法限定了6种情形:一是购买到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公布的假劣药品;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三是假冒其他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或批准文号的药品;四是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无有效期限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五是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六是已经各级药品检验机构鉴定为同品种、同批号的假劣药品。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规定的6种情形首先对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及医院具有约束力,同时也有助于增加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扩大全社会对药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从总体上加强对药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