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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员工搜包事件追踪
2007-05-24
实习生 夏炎 余方静
    自5月22日本报刊登了“屈臣氏下班搜包事件”后,社会反响强烈。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查包事件”,笔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劳动局的相关负责人。

    北京市总工会:不知道屈臣氏是否有工会

    “如果属于公司内部规定,而且在检查中没有特殊要求,没有强制进行人身搜查的话,应该说是不侵权的,这要看公司内部到底是否存在这项规定。”北京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王冰接受了笔者的采访。对于目前有媒体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员工隐私权的观点,王冰表示,“下班查包这项规定,如果是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之下,自愿打开包接受检查,这种行为就不算侵犯隐私权”。

    王冰表示,北京市总工会从未接到过屈臣氏员工对查包方面的任何投诉。在被问到是否听说过屈臣氏查包事件,王冰表示是在笔者打电话问询时才得知此事。

    “如果员工有意见,通常是通过企业内部工会向上一级工会组织反应问题,然而我们并不知道屈臣氏内部是否有工会。如果有,屈臣氏工会也从来没有向总工会提交过意见。”

    “侵权是否成立,就要看屈臣氏公司在这方面有没有内部规定,是否强制进行检查。”

    王冰表示,毕竟特殊行业会有特殊规定,而且,一般进入比较大的场合,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常常会有工作人员要求开包检查有没携带违禁物品的情况发生。比如说进入机场,都会要求开包检查,这是为了安全方面考虑,大家就应该配合检查。

    合同中并没有包含下班检查包这一项规定,但是这项规定却每天都在实行,算不算违反合同呢?王冰表示,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其中的内容是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中包括制订员工基本的工资、待遇、劳动条件、休假制度等,并不包含公司制度,所以不算违反合同。

    对于企业需要建立规章制度需要就此征求工会的意见之说,王冰表示,非公企业有的并没有建立工会,屈臣氏公司属于私营企业,也许并没有工会组织。

    在结束采访时,王冰表示北京市总工会将会派出调查小组进行实地调研,对屈臣氏下班查包情况做进一步调查。

    北京市劳动局:查包行为违反宪法

    北京市劳动局仲裁处负责人针对屈臣氏查包事件特意翻出了《劳动法》查询相关条例,发现法规上并没有明确禁止企事业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搜查。“但这肯定是违反了宪法。”劳动局的监察处和仲裁处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表达了统一的意见。

    此前有媒体了解到,屈臣氏的每个员工都与公司签订了一份防盗协议。劳动局对此表示,如果这份防盗协议真的存在,也不具备法律效力。“这明显是违反了员工的人身权和隐私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一般搜包只有公安机关才有这个权利,其他单位私自进行搜查的行为就是违法。”

    此外,北京市劳动局表示,屈臣氏员工遭查包一事并不属于劳动局的管辖范围。“劳动局的执法权没有这么大,劳动局只负责处理企业拖欠工资的问题,跟企业方面进行协调。如果协调失败,劳动局有权对企业开处罚款。但如果员工遭到搜身的待遇,应该直接去找公安机关,劳动局没有权责去处理这个问题。”

    笔者3天前曾与屈臣氏北京分公司联系,但一直未得到屈臣氏的正面答复。昨日广州屈臣氏总部公关公司总经理Anna表示,屈臣氏公司将在近日回复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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