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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哪些人住不起房
2007-05-24
冯雪梅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说,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这肯定是一个不错的判断,也是绝对真理。他的这一说法,也让舆论再度关注住房问题。讨论的核心,直接指向政府责任,指向对现有高房价的调控和住房保障机制的缺陷。

    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是政府的责任;对房价高企、房地产经营中的卖地经济、钱权勾结要出重拳打击;要尽快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些都没错,谁都不会反对。可政府责任如何落实?大而化之、无的放矢的论述,起不了太大作用。

    究竟谁住不起房?看似好回答:老百姓,穷人,中低收入者。可进一步问:什么样的老百姓,收入多少的穷人?房价在什么样的一个价格区间合理?现在到底有多少人没房住,经廉房建多少合适?谁能给出一个权威数字?政府的相关部门有没有做过统计分析,媒体有没有调查追踪过,评论者有没有真实可信的研究?

    说一句不能让老百姓没房住,要让人人享用住房不难,可怎么保障呢?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舆论,仅做真理式的价值判断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保障百姓住房,不是一种政治表态,需要有的放矢、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手段。

    在住房问题上,舆论有意无意地进行了选择性认知。它将注意的焦点放在了房价高,老百姓买不起房上——这是实情。但另外一部分实情是,在房价短时间内翻倍的情况下,购房需求并没有降低。

    我住在北京,我知道北京的房价涨势惊人,四环以内的房子都在万元以上了。可周围的人,好像没谁没房住。当然,很多人是“房奴”,每个月背着几千元的房贷。可“房奴”们不见得只有一套房子,不少人都在出租房屋,用租金贴补房贷。大家也会惊叫房价太高,可“惊呼”者中,不见得真没房住要买房。

    这么一说,肯定要被人骂。认为我是以“有钱人”的趾高气扬在说话。如果骂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话,我可能比你骂得还凶,可这有什么用?我们要讨论的是住房问题,如果想要对目前的住房情况做一个客观的判断,就必须了解全部情况,任何的视而不见有意回避,都可能使政策的制定、观点的表达陷入偏颇。

    确实有买不起房的人。比如,刚毕业两三年的同事,漂在北京的年轻人,他们目前的收入不足以供房,只能租房住。中国人的观念是“居者有其屋”,这个“有”,就是要有产权。实际上,即便是经济发达国家,也不可能让人人都有产权房。这话说出来又要被人“扔砖”,不过这是大实话。

    那到底有多少人没房住,多少人租房住,其相应比例有多大,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政府部门或权威媒体的统计数字。大家给出的都是一个笼统的“老百姓”,或者“中低收入者”的概念。

    去年,建设部的调查说,2005年,北京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86平方米(新华网2006年7月4日);而《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说,到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北京青年报》2006年10月8日)。

    两个调查,两个截然不同的数字。而且,谁都没有北京无房户或者住房不达标户的准确数字,结构分布。也就是说,你根本弄不清有多少户需要在政府的帮助下解决住房问题。

    那政府关于每年建多少平方米经廉房的数字是如何计算的?我咨询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他跟我说,其实就是一个拍脑袋想出来的数字。而这个数字,表态的意义要大于现实效果。由此想到一位官员朋友总结的官场潜规则:“情况不明决心大,问题不清办法多。”

    连情况都没弄清楚,怎么就敢定规划?

    再有,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两限”房,比如北京,每平方米限价6000元左右。这个价位又是如何定的,依据是什么?假想的购买人是中等收入者,以北京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不足3000元算,所谓的“中等收入”,根本买不起名义上建给他们的“限价房”。

    因为房价过高,就有人寄希望政府限制房价,或者建一定面积的经廉租房来平抑房价。我看有些一厢情愿。有数据说,廉租房提高5%,房价会降低3%~4%。可有资格住经廉房的人,并不是商品房市场上的“买方”,他们不对供需关系产生影响。也就是说,即便在廉租房的冲击下,房价有所下降,原先买不起房的人照样“望房兴叹”。

    在阻止房价攀升方面,政府能做的是清除卖地经济中的黑幕和钱权交易,它不可能对房屋的最后价格进行限制。我相信,如果土地交易中的一些黑洞补上了,房价会有所控制。可绝对不会是一些人想象的那样,房价一下子降一半或者三分之一。

    再说,政府的强行干预措施,到头来受益的未必是老百姓。政府的责任不是强行限价,而是对居民的住房情况、购房力,包括价格承受力有一个科学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切实给那些需要保障的人提供有效的住房保障。

    该补的黑洞补上了,该保障的保障到位了,其余的问题就可以交给市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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