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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豪宅”“奢侈”等成广告禁语
北京市清查炫富广告欢迎市民揭发
2007-05-27
本报记者 叶铁桥
    “奢侈”改为“臻品”,“豪宅”的字眼也不见了,一些含有“奢华”等词语的口号也悄然撤下。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某楼盘的户外广告实现了“大变脸”,一些曾被北京市市长王岐山认为“影响了首都和谐氛围”的字眼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看起来比较中性的词语。

    5月9日,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在北京市政协召开的“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问题研讨会”上表示,许多户外广告除了在设置上违规造成环境破坏以外,广告词中反复出现的“至尊”、“豪宅”、“奢侈”、“顶级享受”等字眼也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和谐氛围。

    他的观点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认同,许多媒体针对他的讲话和户外广告的现状进行了报道和评论,本报也以《炫富广告刺痛都市》为题进行了报道。记者注意到,此后,北京的一些楼盘,悄然将含有“奢侈”、“至尊”等字眼的炫富户外广告牌撤下。

    在北京市朝阳区一个撤下有“豪宅”字眼广告的楼盘,销售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该楼盘户外广告内容的更换,确实与北京市要求有关,为此开发商还所费不菲。

    整顿户外广告是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在2007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此前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了户外广告设置是否符合规范上。5月18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户外广告内容进行规范,特别表示将对含有“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字眼的广告进行专项检查。

    该通知指出,“目前,个别广告存在着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问题,表现为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健康、格调低下等。其中有的广告宣传助长了社会浮嚣、奢华风气,有悖于我们的时代精神,广告中含有‘奢侈’等内容,则不切合目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崇尚俭朴的传统美德,不利于社会和谐。”

    通知说,为规范广告内容,市工商局要求各分局加强对平面、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广告的日常监测,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广告。对已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处理,确保执法到位。

    该通知同时要求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要体现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弘扬时代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实际,健康有益、积极向上,弘扬社会良好风尚,提高公民道德标准;要充分发挥广告的正确导向作用,引领大众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效益,体现广告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北京市工商局宣武分局有关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户外广告的审查清理工作已经在全市各个分局展开,“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查房地产开发商,广告内容有违法的,要进行相关处罚,有不良影响的,要求其消除影响。另一方面,我们还利用社区工作站,向社区居民宣传户外广告管理的措施,欢迎他们对有违规定的广告进行检举揭发。”

    曾为北京多个楼盘做过广告策划的北京益言堂地产服务机构执行董事韩涛表示,以后进行广告策划用词将更为注意,以符合相应规定的要求。他坦言,确实有些房地产广告用词不那么委婉,诉求过于直白。以前的广告中,还有用“最”、“第一”等字眼的,后来规范了,类似用词越来越少。只要用心,完全可以找出更好的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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