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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高耗能、高利税铁矿被授“明星企业”称号
河北赤城怪事:高耗能企业不受罚反受奖
2007-05-31
新华社记者 张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一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制定出台鼓励高耗能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坚决废止。

    然而在河北省赤城县,10家高耗能、高利税铁矿日前各获18万元奖金,并被授予“明星企业”称号,理由是这些企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

    奖励忽略了能耗指标

    赤城县拥有丰富的铁矿资源,据县国土资源局统计,探明储量为2.4亿吨,但由于一半以上为铁含量低的超贫矿,在前些年铁矿石价格较低的情况下,因开采成本高,这些超贫矿无人开采。2003年以来,随着铁矿石价格走高,外地投资商纷纷前来承包开矿,到目前有证企业达110家。

    矿产开发给当地带来财源。据县工业促进局局长田成贵说,这几年县里财政收入一年上一个台阶,由2002年的5000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2.8亿元,90%以上靠的是铁矿企业纳税。此次被表彰的10家铁矿企业去年纳税额都超过500万元,其中鑫宇公司纳税超过4000万元。鑫宇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刚说,被县政府评为“明星企业”,并获得奖金是一件光荣的事,他们会扩大规模、加快生产,争取纳更多的税。

    纳税大户也是耗能大户。对此,田成贵说:2006年全县的用电量为3.75亿度,是2002年的4.7倍,而这几年里其他工商业和居民的用电量无大增长,增加的用电量基本上是被铁矿企业消耗了,充分说明当地铁矿企业发展之快。

    据介绍,当地评选“明星企业”的标准是:在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污染的前提下,主要看纳税金额。

    对于这样的奖励,一些机关干部有不同看法:评选标准忽略了能耗指标,这些规模大的铁矿企业耗能巨大,在电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优先保证企业生产,常常挤占居民照明用电,对他们奖励似乎在鼓励高耗能。

    当地群众对此更为不满:多数被奖励的铁矿企业发展是以牺牲当地环境为代价的。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获悉,10家被奖企业中有7家是开采超贫矿。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魏强说,开采超贫矿主要采取露天作业,就好比“把山扒了一层皮”,植被破坏严重,陷入了“一边破坏一边恢复”的被动局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退休干部说,企业高额纳税离不开规模生产,奖励纳税就是鼓励扩大生产规模,这会加剧高耗能、环境破坏的程度。

    与征税沾边的职能部门都有奖金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为表彰协助征税“有功”的单位,部分与征税沾边的职能部门也同时获得高额奖金,并被授予“财税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记者从一份以中共赤城县委名义颁发的红头文件上看到这样的表述:奖励矿管局40万元,分别奖励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赤城供电公司、地税局、国税局、田家窑镇、炮梁乡、龙关镇、赤城镇等10个单位各1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奖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如此奖励,县政府一位负责人的解释是,矿管局作为矿产企业主管单位,功劳最大,理应多奖。此外,财政局管好了资金,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优化了矿区生产秩序,赤城供电公司支持企业用电,地税局、国税局搞好税收征缴,田家窑镇、炮梁乡、龙关镇、赤城镇等矿山资源重点地区抓好企业服务,这些单位都作出贡献,给予奖励是激励他们继续努力。

    奖励先进不能只盯着“税源经济”

    河北省委党校刘康明教授说,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地要求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但一些地方违规出台的鼓励高耗能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并没有同时宣布作废,仍然在为地方经济增速发挥作用。

    赤城县农业局几位干部表示,中央提出经济发展“好”在“快”前,因此奖励先进一定要注重“质量”。铁矿企业虽然是赤城县的支柱产业,但存在高耗能、破坏环境等问题,对他们重奖,导向有问题。

    赤城县辖区没有矿产资源的乡镇干部也抱怨说,对协助征税“有功”的职能部门进行重奖,同样会助长他们只盯着“税源经济”,而不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另外,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是有实权的部门,一些有铁矿资源的乡也是干部争相竞争的好地方,这些部门本来“油水”就多,如果再给他们高额奖励,会造成新的分配不公。况且,他们为矿山企业服务本是分内事,工作搞好了是应该的,不值得炫耀。

    刘康明教授还说,地方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不惜花财政资金进行重奖,这种落后的发展观早该丢弃了,应该想办法如何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职能部门办事效率,多发展一些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的项目。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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