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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团组织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2007-05-31
    本报北京5月30日电(记者江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各地团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团内蒙古自治区委组织召开了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辽宁省举办社区法律公益讲堂,邀请《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法律专家向社区公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的相关保护知识;江苏省联合三大电信运营商,发送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短信,组织法律权威人士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中小学生用画笔勾画出了交通安全、网络安全、自我保护、社会帮教、司法维权等内容;浙江省温州市组织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的法律专家在社区、学校、青少年宫开展讲座;山东省青岛市针对网吧违法经营、非法出版物以及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等问题的开展了检查和整治工作;广西柳州市组织流浪未成年人、孤残儿童与学校的学生联谊,帮助和关爱困难未成年人;海南省征集共建单位、招募志愿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西藏自治区在拉萨、日喀则、山南等地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未成年人保护传单、举办征文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参加了北京的活动,并向现场的未成年人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教育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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