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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
确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
不因副食品涨价而降低
2007-06-02
    本报北京6月1日电(记者王亦君)民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城镇低保家庭生活。

    今年4月份以来,各地区生猪及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一些大中城市价格涨幅较大、上涨过快。此外,部分地区蔬菜、鸡蛋等副食品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上涨,使部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为此,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分析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当地低保家庭产生的影响,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确保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副食品价格上涨而降低。

    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制度,当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且持续时间较长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为城镇低保家庭提供应急生活救助;实施城镇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针对物价有升有降的波动特点,各地可根据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对低保家庭实施动态补贴;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物价上涨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此外,还可适当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尤其是对城镇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等予以重点保障,对老年人、长期患病人员、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等,予以照顾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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