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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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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团组织“六一”大力宣传“未保法”
2007-06-03
    本报北京6月2日电(记者江华)6月1日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一天,各地团组织以“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团江苏省委举办了未成年人成长论坛暨红领巾心愿发布会,有关心理学、社会学及青少年教育、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来自全省各地的127名省少代会少先队员代表一起,共同探讨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热点问题,商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和措施。

    团上海市黄浦区委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文艺表演、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在南京路步行街等繁华地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同时,各街道、学校都充分调动资源,走上街头,进行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宣传。团虹口区委从6月1日起,组织“虹口青少年法制宣讲团”,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系列公益讲座,对中小学教师、学生、社区青少年等进行普法教育。

    团山东省委向全省200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公益短信,呼吁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怀和优先保护,还与省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专题栏目,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讲座。

    团广州市委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同学‘未保法’——‘六一’亲子教育活动”,邀请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学习新法。广州市有6所小学开设了别开生面的中学生模拟法庭,哥哥姐姐们的“精彩斗法”让沉浸在节日气氛中的孩子们饱食“法律大餐”。

    团四川省委在成都市启动了全省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成都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展专家现场坐诊活动,并向广大未成年人散发卡通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自护100招》等宣传资料。

    团宁波市委启动了关爱留守未成年人计划,“六一”当天就有20多名留守未成年人找到“知心哥哥”、“知心姐姐”。同时,全市8个关爱留守未成年人服务站正式承诺,为留守未成年人提供包括免费亲情电话、免费信件邮寄、免费图书借阅等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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