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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举报涉爆涉枪犯罪可获奖金
2007-06-05
    

    本报讯(记者何春中)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公安部近日对外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拿出专门经费,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最高奖励1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两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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