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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娇宠与暴力之间失衡的教育
2007-06-07
何勇海
    看见穿迷彩服的人就下意识地捂眼睛,这是北京男孩小弈现在的心理障碍。这种心理障碍产生于“择差教育”学校——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该校专收难管教的孩子,让他们“重归正道”,“惩戒”是其特殊教育手段。北京小男生小弈不堪折磨服用外用药高锰酸钾后坠楼,揭开这所学校的暴力内幕:穿迷彩服的教官用皮带、电线、竹戒尺等打学生,用脚把学生踹到吐血,甚至打伤学生后在伤口上撒盐。(《京华时报》6月6日)

    以如此残忍的手段对待我们的孩子,实在骇人听闻,让所有人心寒!还有更骇人听闻的——据报道,一名有监狱管理背景的教官,还将一些折磨犯人的办法带到了学校。这些办法包括:风火轮(用卫生纸将手指缠住然后用火点燃)、清凉烟(用卫生纸把牙膏包起来吃)、朝拜(身体不许有任何防护措施,向前扑倒)……这些情节,恐怕只能在一些反映监狱管理与犯罪的外国电影中见到,如今竟然成了咱们的学校惩戒学生的手段,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这种教育行为,用体罚教育来形容它,显然太轻,称其为暴力教育恐怕也不过分。它是对孩子们的人身侵犯,是违反有关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引人思考的是,它为什么能够以“把阳光教育还给孩子,让欢乐与健康回归心灵”(此乃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自我标榜的办学理念)的虚假面目存在?究竟有多少这样的“择差教育”正在摧残孩子们的身心?

    在笔者看来,“择差教育”本身就存在对孩子不客观的评价。孩子本质上不应该有优、差之评价,因为每一个人的优势智力区域和劣势智力区域是不一样的,所谓“差生”,也只是在进行某一方面的评价时,这个孩子相对较弱。而人为地给孩子贴上“差生”的标签,这对他们内心是有伤害的,会让他们得到不良的心理暗示,产生自卑心理。何况是在用“暴力”教育那些所谓的“差生”呢?一位西方思想家说过,暴力教育的结果只能是暴徒或奴隶!

    虽然新义务教育法严禁变相体罚学生,笔者还是认为,学校教育应该有必要而适度的体罚。当说服、教导等方法对孩子教育效果不大时,采取适当的惩戒管束有一定必要;学生做错了事,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代价,孩子走上未来社会就会发现,其实现实社会对待成人也是如此。因为现在的很多学生特别是城市学生在家庭的庇护下,天不怕地不怕,有许多学生本来能管好,就因为缺乏有效的惩戒手段而学坏变坏,到长大后就根本管不住了。

    当然处罚也要有个限度,以让受罚的学生知错并痛改前非为目的。据报道,在韩国等国家的学校,可以适当体罚学生,但体罚必须用国家规定的合适的工具,打后还必须抹上创伤药,否则违法。这种适当的处罚,能让学生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不应该做的做了会有什么后果,而且事后的治疗也能让学生感到没有被人抛弃,不会产生逆反心理。然而,我们的教育却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普通学校不允许任何处罚,更不用说体罚了,甚至连老师都不能随便批评学生,即使可以批评学生,用词也得斟酌再三,否则麻烦可就大了。家庭、社会和学校对孩子都宠着娇着放任放纵,还美其名曰“给孩子快乐的童年”,等到孩子不成器了,为时已晚。而这所“择差教育”学校又把体罚发挥到极致,背离了最基本的教育理念,甚至失去了人性。这两种极端方式,都有些矫枉过正,都值得我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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