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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割据认证乱 医学会接班牙防组
2007-06-08
王小韦
    牙防组被取消后,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机构依然出现在牙膏产品的“证言式”广告中。记者调查发现,两个学会与牙防组关系密切,原牙防组的副组长、会员是上述两家学会的重要成员甚至领导。(《京华时报》6月7日)

    牙防组尽管被撤销,但其认证问题并没有最终查清,相关责任人也没有得到相应处分。现在,又冒出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两个与牙防组关系密切的“亲戚”,让人感觉认证乱象“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国在社团管理体制上一直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必须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外,还必须有其主管部门,没有挂靠主管部门,是难以注册的。这样的制度设计初衷或许是为了方便专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规范,但其弊端则更为明显:各主管部门都把自己主导成立的所谓民间行业协会,视为自己的权力势力范围,外人很难插手,因此有些行业协会往往依靠着主管部门这个“婆婆”的“权力遮蔽”,“烧香敛财”。未经在民政部注册而先行活动者有之,诸如国家版权局下属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在未正式在民政部注册就已公告开始收取KTV版权费;屡次违规却逃之夭夭者有之,诸如卫生部下属的全国牙防组等。

    对于全国牙防组来说,民政部、认监委、卫生部都负有监管职责,而卫生部显然是其主管部门,面对牙防组违规认证、违规获利、违规财务运作的情况,卫生部的监管难免有漏洞;认监委则碍于卫生部比其行政级别高,推脱牙防组情况特殊不方便管;民政部则说基金会财务状况难以实时监督。认监委不方便管,民政部不敢管,审计署也无法进驻审计,自家的孩子犯错,哪能让别人打?最终的结局就是卫生部自己审计一下牙防组的财务状况,撤销了事,而没有人为此负责。

    如今牙防组没了,其“亲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接着从事“认证”、“验证”等不规范行为,其主管部门恐怕难辞庇护之嫌疑。不管其主管部门为谁,只要是行业协会违规,民政部就有权处理,只要是行业协会违规认证,认监委有权规范其认证行为。但社团双重管理体制下的主管部门挂靠,显然使得各权力部门将其行业协会视为自己的领地。撤销一个牙防组,又怎能解决其他主管部门庇护下的行业协会的违规行为?有人将这些诸如牙防组等行业协会的认证乱象归结于行业协会不能民间化,但在双重管理、各主管部门纷纷“圈地”划定势力范围的情况下,行业协会怎么民间化呢?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使行业协会与政府彻底分开,切实解决行政化倾向。这或许可以部分解决行业协会的泛行政化倾向,但社团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挂靠不改,行业协会被部门权力割据的局面也不会改变,公务员不兼任行业协会领导了,管理权限还在,权力的影子还在,行业协会何以民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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