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摆脱跟团的束缚,“自由行”已经成为目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趋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更青睐这种趋于个性化的出行方式。像携程、e龙等旅游网站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自由行”服务。随着人们对个性化旅游需求的加大,“自由行”飙升的局面势不可挡,大多数传统旅行社也纷纷增加了“自由行”项目,甚至一些航空公司、中介公司也开始争夺这块诱人的蛋糕。
携程旅行网最新的一份随机调查表明,在北京、上海、广州的3000位被调查者中,“肯定不会跟团游”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47.2%,仅有不足9%的被调查者明确表示选择“跟团游”,而其中最主要的理由是“由于第一次出国”,所以选择“跟团游”。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陈立平表示,“自由行”将得到更充分的发展,规模将有较大增长,成为主流的旅游方式,在旅游市场中所占比重将不断增加。
然而,“自由行”在盛行的同时,也遭遇了法律空白的尴尬。在上海一所高校工作的张小姐曾是一个坚决的“自由行”爱好者,除了有一次是单位福利跟团旅游外,其他旅游都是“自由行”。不过,她在去年元旦和老公一起去香港旅游时也遇到了“自由行”的烦恼。
2006年元旦前夕,张小姐夫妇在携程网上预订了香港四日自由行,准备到香港过新年。在预订行程中,第一晚应该是在迪士尼好莱坞酒店,第二天在迪士尼乐园游玩,后两晚则住在香港市区酒店。“本来行程都安排得好好的,没想到突然携程打电话说因为酒店客房紧张,只能第二晚住在迪士尼好莱坞酒店,第一晚和第三晚住在市区,我们只能在市区和迪士尼之间来回奔波,这种安排打乱了我们的计划行程。”
张小姐无奈地接受了携程的安排。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等他们夫妇兴冲冲地到达香港机场后,又遇到了麻烦。原来她在预订香港“自由行”行程时还包括从机场到酒店的大巴接送服务,但在机场大巴服务处换票时,工作人员却找不到他俩的名字,张小姐只得打长途电话到携程公司询问。客服人员也查不到相关信息,只好让张小姐先买票上车,回上海后再处理此事。来回打了好几个长途电话,经过一番折腾,张小姐的游兴已经大减,“本来就是喜欢自由行的自由,没想到却碰到这么多麻烦事,这时才觉得如果有个导游处理这些事情就好多了。”
回到上海后,又经过几番电话来往,携程把大巴的车费退给了张小姐,不过几十块钱的长途电话费只能自掏腰包了,“虽然自由行只是机票+酒店,再加一些附加服务,但我们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权利和服务保证。”张小姐表示,以后再出去旅游尤其是出境游,也会考虑跟团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自由行”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很多“自由行”的合同中,很多旅行社仍然在沿用组团游的合同文本,只是在合同的某些条款中注明是“自由行”。而国内关于“自由行”安全责任方面的专门法律也尚属空白,判定“自由行”安全责任问题主要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因此“自由行”不出事则罢,一旦游客在“自由行”过程中发生意外,就会和旅行社之间产生纠纷。今年4月刚刚判决的北京一游客在马尔代夫“自由行”时溺水身亡,有关人士状告旅行社一案,就成为消费者和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本报4月27日曾报道)
记者注意到,目前国家旅游局正在组织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修订,并对旅游者和旅行社进行民意调查,在调查问卷中就包括“结合明晰旅行社所应承担的责任,是否应当从‘包价旅游’、‘代办旅游’和‘提供单项服务’三方面来界定旅游业务并明确其法律性质”、“旅行社在单项委托服务和自由行产品中所承担的责任是否应当局限于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等问题。
有律师提醒,不管是团队游还是自助游,说到底,游客和旅行社之间都是合同关系。参加“自由行”,也可以和旅行社签订合同,对价格和服务内容予以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此外,必须把预付旅游项目的清单保管好,如酒店确认单、当地旅游项目凭证等等,这些都是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名词解释
自由行
是以度假和休闲为主要目的的一种自助旅游形式,区别于传统的团队游,主要是指由旅行社负责机票、酒店、签证等服务,而旅游行程则由旅游者自己安排,不受团队约束。自由行为客户提供了很大的自由性,旅游者可根据时间、兴趣和经济情况自由选择希望游览的景点、入住的酒店以及出行的日期,在价格上一般要高于旅行社的跟团产品,但要比完全自己出行的散客的价格优惠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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