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6月20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特别报道
广西南宁警方侦破利用互联网
传播儿童色情淫秽信息牟利案
2007-06-20
    

    本报北京6月19日电(记者何春中)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广西南宁市警方日前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儿童色情淫秽信息牟利案。

    2月25日,南宁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接到网民举报,称有人在互联网上开办了“乐乐幼儿色情”网站,传播淫秽色情内容。

    南宁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该网站有注册用户12万人。网站的主要内容是幼儿色情图片、电影,及成人淫秽色情图片、电影,刊载的淫秽色情图片、电影和文章有3万多个。

    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取证、调查,发现刘某(广西南宁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6月10日对刘某依法进行传唤并对其住处依法进行搜查,查获刘某用于维护该网站的计算机、用于收取会员费的银行卡及办银行卡的身份证件等物品。

    经对刘某使用的计算机依法进行检查,警方还发现了大量建立该网站的淫秽色情信息。刘某对自己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称非法获利8万余元。

    针对此案,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儿童色情犯罪,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对这一类违背人伦的犯罪行为,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容忍。刘某开设的“乐乐幼儿色情”网站,影响极为恶劣。前一段时间公安机关公布的一起湖北公安机关破获的网上销售儿童色情光碟案,其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就是“乐乐幼儿色情”网站的一名VIP会员,从该网站下载了儿童色情光碟、录像达1469部,色情图片2.3万余张,并制作光盘向全国30个省、区、市的270多个对象邮寄贩卖。公安机关循线追击,一举捣毁了这个网上毒瘤。

    这位负责人还呼吁,彻底铲除网上儿童色情信息,还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绝不给网上儿童色情犯罪有任何存在的空间。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