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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一个危险的信号
2007-06-20
本报记者 洪克非
    对于衡南县人民法院两名法官放高利贷事件,当地一些人认为,除了事情罕见、性质恶劣外,举报方的不遗余力也是其暴露的主要因素。

    当事人刘某说,今年春节前,两名涉案法官甚至威胁,如果事情没成,将会让他过不了年——“连你家门都要封掉!”

    那一刻,他几乎要跪在法官的眼前。其后的时间,他多次躲藏,即使在纪委人员调查时。

    对于那张让事情暴露的原始借条,则应该不是法官忘记了销毁,而是根本没有把他这个小包工头放在眼里,料想不可能兴起什么风浪。

    当地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近日他因工作原因接触其他犯罪嫌疑人时曾见过被关押的王远鹏。这名前法院副院长胡子拉碴,形容憔悴,令人心惊。但更让人忧心的是,两名法官的违法行为暴露出一个危险的“越位”信号。

    他说,法院属于“不告不理”,即没有人“击鼓鸣冤”,是不会主动出击去执法判决,干预社会事务的。在国家的司法框架结构中,处于维护法律正义的最后一道环节。

    因此,目前法官违法犯罪被曝光的,多是在受理案件时接受吃请或者贿赂,在审判时或在可自由裁量的空间倾斜于一方,或超越法律偏执一边,损害另外一方的合法权益。

    而此案中暴露的却是,法官利用手中职权,主动设计了“圈钱”的方案:放高利贷借款;约定管辖的法院;伪造、更改借贷双方的关系;指使他人替代起诉;伪造证据、枉法裁判。令人震惊。

    他说,不能因两个法官的问题而否定了整个法院的工作,但这个危险的信号,理应引起人们更多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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