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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重要军事通信将获刑
2007-06-29
    本报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崔丽)故意损毁军事通信线路、设备,破坏军事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干扰、侵占军事通信电磁频谱,或者故意实施其他破坏军事通信行为的,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破坏重要军事通信,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上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每年军事通信线路被阻断的次数都在数百次以上,对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军事通信被阻断,除极少数属于人为故意破坏以外,绝大多数是由施工单位或者个人违章作业、野蛮施工造成的。

    该解释对危害军事通信犯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重要军事通信的含义,军事通信的具体范围,通信中断和严重障碍的标准等,也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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