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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说话
电信的承诺别是自说自话
2007-07-03
陈才
    在近日举行的上海“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启动仪式上,上海移动、电信、联通、铁通、网通、卫通六大电信基础运营商向社会作出价格诚信承诺,如发生虚假价格行为,将按服务价格的双倍赔偿给用户。(《新闻晨报》7月1日)

    近年来,由于目前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企业经营者的短视行为和投机取巧等因素,使得电信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计费方式不透明且无法查询、垃圾短信太多等问题,屡屡受到消费者投诉。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不断翻新,让用户防不胜防,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也扰乱了电信市场。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估计,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

    电信企业首先自身要讲诚信。六大电信基础运营商向社会作出价格诚信承诺,结合前段时间“用电信缴费信息考量个人诚信”的新闻,让消费者看到了电信企业对诚信的追求。但必须指出,如果缺乏独立第三方监督,这种自律的成效很可能大打折扣。由于用户所缴费用全部基于电信部门计费系统的计量结果,且这种计量目前只有行业内部检测,企业本身是很难进行“自我监督”。所以,就算消费者认为电信企业有虚假价格行为,能否最终获得赔偿,还得打个问号。

    市场一般的价格欺诈行为,有工商、消协等机构的监督,价格欺诈行为的认定也比较简单。而电信行业本身具有垄断性,再加上相关法律法规的阙如,监管部门很难对电信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消费者权益无从保障,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双倍赔偿”恐怕更是水中月、镜中花。诚信是需要双向平等的,电信企业要求消费者诚信,电信企业本身则需要先诚信起来。但“诚信”不应止于“承诺”,当务之急是要完善制度设计上的漏洞,建立有效、公正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否则,再高调的表态也只能是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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