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7月3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法治社会
北京:电子眼失效 单位要负责
2007-07-03
    

    本报北京7月2日电(记者何春中)今后,北京凡是安装了安防设施的单位,一旦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但公共图像信息系统(俗称“电子眼”)失效的,将被倒查责任,当事单位和负责安装维护安防设备的企业均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获悉,从即日起,北京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子眼”展开全方位检查。公安机关对全市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重点单位、人员聚集公共场所、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城市基础设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重点区域5大类、40多种单位和区域,从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重点加强监督管理。

    警方表示,检查中,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严查无证照、资信较差企业非法安装、以及不符合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警方将对违法单位最高处3万元罚款,对责任人最高处罚1000元。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