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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定权 树定根 人定心
——江西省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林权改革纪实
2007-07-04
本报记者 李菁莹 通讯员 石卫星
    2007年4月20日,长水村的村民们不会忘记这个日子。这一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长水村,调研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理和村民们在农家小院里拉家常、话林改,听了村民们有关林改工作的介绍,总理感慨地说:看来在林区搞林权制度改革和在平原搞联产承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孙隆泰,已经向长林村提交了申请,要求把自己在九江的城市户口重新迁回武宁县长林村。自2004年9月,长林村开始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在征得村、组和群众的同意后,长水村已有12人办理了“非转农”,重新迁回长水村,当起了林农。

    指着不远处郁郁葱葱的山林,孙隆泰有些兴奋,他说重新回来当农民,要好好经营自己的100多亩林地,它是家里取之不竭的绿色银行。

    长水村是江西省武宁县的重点林区村,全村1920人,仅有耕地面积1380亩,却有山林面积12.4万亩。

    早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长水村的山林分到了户。分到村民手中的山林,却遭到村民的滥砍滥伐。孙隆泰回忆当年,山林虽然分到户,却产权不明晰,政策不稳定,自己的山没有砍伐权,于是偷偷地砍,森林破坏严重;砍下来的树,还要交林林总总的税费,用村民的话说,就是“砍一根毛竹得一双筷子,卖一方木头得一条凳子”。直到绿山砍成秃山了,再也没有可砍的林木了,贫穷的村民只好走出深山,外出谋生。那时,孙隆泰在村里当赤脚医生,村民欠的医药费多达4000多元,孙隆泰称自己“无法承受”,被迫离开了长水村。

    而长水村仅仅是江西众多林区村的一个缩影。“六山一水二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江西2/3的县是重点林业县。如何让林农们尽快致富,让山变成金山银山,更是青水绿山?

    2004年9月,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旨的林权制度改革在江西武宁等七个试点县拉开了序幕。

    再一次分林到户了,滥砍滥伐的历史会不会重演?武宁县农工部长杨叶青曾经反对过林改,这种担忧让他寝食难安,然而林改后发生的巨大变化又令他惊喜。

    长水村3组的村民张友斌,因为家里人口多,分到了1000多亩山林,其中有600多亩杉木、杂木林。至今,老张没有上山砍一根木头,甚至村里给他的砍伐指标也退还了。“都是长了三四百年的树木,舍不得砍呀,可以留给子孙后代的,别人也拿不走!”摸娑着手中的林权证,老张对我们说:“承包经营权,50年不变,受国家法律保护。温总理说了,50年过后再延长承包期,就是永久不变!”

    产权明晰让林农们吃了定心丸,山是自己的山,树是自己的树,分到的山林就是自家的“绿色银行”,需要细心地管护,合理地开发。像老张这样舍不得砍一根林木的村民,在长水村不在少数。6组的村民卢咸生、何远光等人就联名建议,希望镇政府以后要少下达木材砍伐指标。

    税费减免、放活经营让林农们迅速致富了!林改前,卖一方杉木,林农要交“两金”115元,“两税”31元,向乡村交各种管理费、资源费25元。同时,林业部门的“独家经营”又赚取了林农的销售差价135元,交完各项税费,林农只得到180元,再扣除劳动力等成本,林农的收入所剩无几。而林改后,林农销售一立方杉木,比以前分别增收350元;销售一根标准毛竹,收入12元,比以前增收7元。

    张友斌就笑称,自己现在就是坐在家里不干活,也有每年10万元的收入。老张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分到的千亩林地中还有400多亩竹林,大约有5万多根毛竹,每根毛竹12元,每年只砍1万根,也有10多万元的收入,除去人工等成本,年纯收入10万元。

    孤儿卢位宝林改致富的故事也是家喻户晓。1989年,卢位宝的双亲离世,给17岁的他留下了近万元的债务,还有12岁的小妹。为还清债务和抚养小妹,卢位宝只得背井离乡外出打工,这一去就是十余年。2003年,卢位宝回乡参加林改,分得了300多亩林地,2006年,通过木材销售和加工笋干,年收入达到7万元,很快,卢位宝买了车,成了村里的“有车一族”。

    据统计,2006年,长水村的村民比林改前人均增收1010元。

    林改让长水的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天更蓝了,空气更纯净了,而林农也富起来了。

    孙隆泰告诉记者,绿水青山,比城里的环境更好;绿色银行,比城里的收入更高,我当然想回来当农民。

    本报南昌7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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