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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资2700万修建豪华门堂
深圳宝安区公路局长栽倒“豪华门”
2007-07-04
本报记者 刘芳
    昨天,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长因修建豪华门“事件”被免职。据了解,在该区政府在网上发出公告前,公路局已召开大会公布此事,工作人员反应非常低调,因事发突然,很多工作人员尚不知道由谁主持工作。

    7月2日,深圳市政府在网站发出公告:“近日,宝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宝安区公路局领导班子做出调整。免去张助浪同志宝安区公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免去林映周同志宝安区公路局党委书记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巫作如同志主持宝安区公路局全面工作。”

    一篇网上帖子引出的风波

    事件的起因源于一个网络帖子。5月14日,一个标题为《耗资千万元豪华大门为何拆拆建建?》的帖子在深圳新闻网出现,两日后,该帖被人民网转载。随后,该帖在多家门户网站出现,引起强烈反响,仅仅8天时间,点击率超过6000次,超过120人回帖跟进此事。

    帖子反映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新大门在新修仅仅三年后推倒重修,耗资3000万元,并将公路局外观和内部装修的奢华景况用图片的形式展示出来,在网文作者“shenzhenbaoan”眼里,这显然是一处奢华的建筑:1200平方米的办公楼大堂,每年的保养费用就是30万元,而一棵松石配的假山景观竟然耗资超过百万元……

    人民网的转帖,无疑为事件加温。随后,该帖在深圳新闻网被热炒,而几乎所有的网民均对宝安公路局这一做法表示不满,认为这是一个腐败工程,并将矛头直指公路局局长,认为此次装修是一次敛财行为。

    而一名自称在该办公楼办公的网民则在跟帖中称:我们公司就是租用这座大楼的。这栋楼有几层是他们公路局自用,其他的被社会公司租去了。说实在话,在装修改造之前这里确实设计得不是很合理,地下车库经常被水淹,还有那个喷水池下竟满是沼气,让人觉得坐在炸弹上办公。近两年来我们几家租户都要求公路局给改造改造,要不让人不放心。但至于怎么改造、有没有违规是他们的事。

    随后,自称是举报人的网民“bvccvb”跟帖称,“工程没报建是事实,请风水先生也是事实,将工程款分摊到我们下属公司也是事实,几万元的罗汉松他联系后种下来变成20多万元也是事实。你讲的大厅木雕这次又报了80万元也是事实。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了”。

    联合调查组介入

    该事件在网上经过了一番热炒后,当地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终于将“豪华门事件”推向了风口浪尖。那么,此事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呢?今天下午,记者来到作为联合调查小组牵头部门调查此事的深圳市监察局。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深圳市监察局每年都会对地铁等市内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察,但不可能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能兼顾。除了重大工程项目外,只对一些涉及浪费或有违规资金等的建设项目进行监察跟踪,而且这些项目都是根据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进行监察。这个项目应该是由区一级政府立项的。

    根据7月2日公布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上的“我区对公路局领导班子做出调整”的公告中称,就在不久前,深圳市监察局和宝安区监察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来信反映和有关媒体报道的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调查结果显示,宝安区公路局是区直属事业单位。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由区公路局和下属7家企业共同出资兴建,200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公路局产权占31.4%。公路局使用面积6480平方米,7家企业使用面积8451平方米,对外出租面积 10300平方米。

    同时查明的还有,2006年5月29日,公路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会议决定对大楼配套设施及大门大堂进行改造,并将改造工程交由具有资质的下属企业长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零利润方式负责实施。

    此次改造项目共11项,总投资2736.34万元,其中出入口大门163.4万元,大堂628.45万元,玻璃幕墙390.00万元,车库392.02万元,露天停车场(广场)768.65万元,市政连通道路25.46万元,公益广告灯箱36.76万元,LED显示屏139.37万元,文化浮雕112.75万元,电子监控设施31.74万元,灯光效果改造47.73万元。改造工程于2006年6月16日开工,同年10月23日竣工,工程费用由公路局和下属各企业按使用大楼面积的比例分摊。

    经查,该改造工程存在着未履行立项审批(核准)和施工报建手续、未经批准直接将工程交由下属公司负责施工的问题。经审理并函询市有关主管部门,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张助浪同志作为宝安区公路局局长、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配套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本报深圳7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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