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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地区随时可能爆发环境污染事件
环保总局誓言铁腕治污
2007-07-05
本报记者 刘世昕

    大部分地区可能随时爆发环境污染事件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今天表示,今年下半年,环保部门将把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和5个工业园区执行限批处罚。

    “当前水污染问题相当严重”,周生贤就用这简单的一句话交代了铁腕治水的背景。而严重的程度被周生贤解释为,“大部分地区都有随时爆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可能”。

    支撑周生贤这一说法的事实是,监测数据表明,辽河、海河已经为重度污染,一些河道丧失了使用功能;滇池、巢湖、太湖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发展。

    今年以来,环保总局接报并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已经达到65起,其中较大以上环境事件13起。尤其今年4月以来,太湖蓝藻持续暴发,严重影响了无锡上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巢湖、滇池、三峡库区支流等流域也不同程度地出现水华。

    周生贤说,河流湖泊的污染已经使老百姓的环境权益严重受损,今年1月至5月,环保总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1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

    水污染日趋严重的背后是环保违法行为的不断升级。周生贤说,“可以说,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的要求没有落到实处,没有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在这个首次环保总局开到乡一级环保部门的电视电话会上,周生贤说,“环保事业的发展正处于十分艰难和被动的时期。”

    五大措施让湖泊河流休养生息

    “区域限批”是环保部门手里能动用的最重的行政处罚手段,环保总局已经两次动用。周生贤说,这项让地方政府感到紧张的措施今后可能要常用。他说,今后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对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都要实行“区域限批”。

    今年入夏以来,国家投巨资已经治理了10余年的滇池、巢湖、太湖都出现了蓝藻暴发、水华等事件,这使得环保部门不得不继续加大对湖泊治理的关注。

    周生贤说,7月中旬要召开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总结近年来我国在湖泊治理领域的经验教训。今后针对不同湖泊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要采取“一湖一策”的治理措施。对已发生富营养化的湖泊,将在全流域停批增加氮磷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使湖泊得到“休养生息”。

    此外,还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研究化学需氧量减排的政策措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特别是要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重点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对处罚过的企业要有后督查措施

    现在很多环境违法的企业对付环保部门检查的手段是,检查组来了才开启污染治理设施,检查组一走就关,甚至有不少违法企业在环保部门的名单上已经是屡查屡犯,或者是罚过以后更加肆无忌惮地排污。周生贤透露,最近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对这些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的行为作出批示,要求对环保部门督查中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要有后续督查措施,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周生贤今天对环保部门将要采取的“后督查措施”作出了解释。环保部门将对近年来环保总局挂牌督办的环境案件进行清查,对整治不力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周生贤表示,在追究责任人这个问题上环保部门决不能手软,尤其对政府及监管、执法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执法监管不到位、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状况,环保总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环保执法中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环保法律的权威。

    环保总局还要求,今后对查处的违法企业,环保部门要公开环境处罚决定,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布被处罚企业的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要对行政处罚案件定期督查督办,对拒不执行关闭决定的企业必须停水停电,拆除设施,吊销执照。

    本报北京7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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