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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出“熊猫眼”的“办案状元”
——记优秀青年法官黄学军(下)
2007-07-12
本报记者 崔丽
    

    7月初的一天,70岁的何有洪老伯提着一袋苹果,来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老伯从10多公里外的老家赶来,就为亲手把苹果送到法官黄学军手上。

    “她为我们老百姓打官司费了那么多心思,我就想来见见她,对她说声‘谢谢’!”

    老伯黝黑的脸上布满皱纹,目光热切,黄学军百感交集。在她的法官生涯中,这样的场景太多太多,这样的深情太重太重。

    近年来,佛山中院民事案件持续上升,多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等,细小琐碎,却又错综复杂。

    黄学军每年审理200多件案子,她秉公持衡,灵活运用调、判、审、裁等各种手段,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使审判真正成为社会矛盾的“减压筏”、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黄学军身上既秉承了军人父亲刚毅、干练的军风,也杂糅了医生母亲耐心、细致的品性,这种性格特质融铸了黄学军独特的办案艺术,她融法、理、情于一体,设身处地体察当事人的疾苦,决不下与情理不符的判决;她向没踏进过法院大门的老百姓履行“释明”义务,决不让弱者因不懂打官司而吃亏;她以极大的耐心和诚心,倾听、尊重每一位当事人,决不让有理的当事人得不到公正。

    何有洪老伯与子女因赡养问题对簿公堂。庭审中,老伯情绪激动,语速极快,说起来没完没了。

    黄学军耐心地听老伯说完。她明白,老伯是在发泄心中积压的怨气和委屈。“如果敲响法槌,不让老伯把话说完,会给他造成压力和顾虑,感觉有怨无处诉。只有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他才会对判决心服口服,法官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当双方没有新的意见陈述时,黄学军看准火候,问是否同意调解。何老伯重重地点头。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反目父子重归于好。

    10余年来,正是凭着这种公心、真心、诚心与耐心,黄学军将司法为民的追求凝炼成善良与爱心的审判艺术,公正高效地办结了大量案件,化解了一起起矛盾与冲突,消融了一座座对立的冰山,抚慰了一颗颗受伤的心。

    黄学军连续5年成为佛山中院的“办案能手”,其中3年是全院的“办案状元”。超强度的工作背后,是超强度的体力、精力付出,黄学军与庭里法官最多一天连轴转,开4个庭,加班到凌晨更是常事。

    天长日久,黄学军白晰的脸上,出了两个若隐若现的黑眼圈,被同事笑称为“熊猫眼”。黄学军也拿自己开玩笑:“熊猫眼就熊猫眼,熊猫蛮可爱的嘛!”

    庭里年轻法官多,黄学军对每一份判决书的要求,简直到了“苛刻”的份儿,连标点符号都要一改再改。

    法官们听黄学军念叨最多的是,“判决书对当事人来说是看不见的法官,把判决理由讲明白、说透彻,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陈显敏律师深有感触:每次拿到黄法官下的判决书,说理部分都有好几页。字字句句都能读出黄法官的良苦用心,它让人体悟到,判决书虽然是法官个人写的,但到了当事人手里,彰显的是法律精神、体现的是司法形象。

    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办好每件案子,对法官职业发自内心的热爱、责任心,让黄学军从打字员、审判员到庭长一路走来,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2005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人民的好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本报北京7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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