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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不当决策要负责
2007-07-14
    本报讯(记者崔丽)借“招商引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假“以租代征”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侵占农业耕地……种种不当、违法决策行为给国家土地资源造成了巨大损害。

    日前,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全面建立国土资源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保障制度,对种种“拍脑门”的不负责行政行为说“不”。

    据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介绍,近年来,他们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了窗口办文、内部会审、政务公开、听证、行政责任考核追究等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和便民原则的依法行政制度,在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守智司长介绍,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建立起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包括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这些都必须纳入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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