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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调查
内蒙古乌兰察布兴和县
石墨厂污染事件调查
2007-07-23
本报记者 李玉波
    

    不断被抬升的河床

    看着门前清澈的朱家营河水一天天变得污浊,老王心痛不已。过去,老王常领着孙子到河里洗澡,村里人洗衣服也是用河里的水。

    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黄土夭村生活了35年,农民老王的另一种身份是村里矿上的一名采矿工。他在矿上做工,月工资不到1000元,闲时种地。

    过去,老王有4亩多地,现在只有不到1亩。

    黄土夭村位于兴和县林业核心区,当地盛产石墨,开采石墨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

    老王的想法很矛盾:一方面做工可以带来不错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工厂随意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了河流,工业废沙侵占了农田。

    “工厂占地是给了一部分补偿,可要是矿上不景气,怎么办?”以前地里可以种植一些经济作物,现在只能种土豆;以前亩产可以达到6000斤,现在只有不到 3000斤。

    更让老王担心的,是不断“长高”的河床。

    “以前,我们的河道距坝3米多。”现在,村里一座所谓3米高的桥,离地的实际距离只有不到50厘米。

    7月10日,记者随同中华环保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的调研组沿河看到在绵延几公里的河床内,到处堆积着废沙,碗口粗的工厂排污口冒着暗黄色的废水。

    兴和县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县9个石墨企业年用水量220万吨,废水排放量177万吨;年废弃尾矿约38万吨,历年废弃尾矿约450万吨。

    废水及矿排放到朱家营河,对朱家营河造成一定污染,而朱家营河属于永定河上游水系。

    记者沿途看到不少被废水污染的土地,农民反映,这样的土地已经废掉了,种上也是颗粒无收。兴和县统计的数字是,被污染的土地有500亩。

    同时,大量的废沙使河床增高,有的地方高出河岸3米多。2006年的雨季,洪水进入距离河岸只有不到10米的居民家里。

    7月11日,兴和县副县长朱二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在一个月内解决河道清淤的问题。

    “摆设”尾矿库

    按照国家对矿山企业的要求,兴和县的9家石墨企业都必须建设合乎标准的尾矿坝。实际情况如何呢?

    记者看到的第一个尾矿库位于路边,两座山狭小的夹角处,砌着长10米、高5米左右的一道石头墙,围成一个仅有五六十平方米的“沙池”,堆积了距离库顶只有1米的沙层。这么小的尾矿库,如何满足一个石墨厂的需求?

    附近厂区的工人告诉记者,该厂年产石墨2000多吨,按照每40吨矿石提取1吨石墨计算,一年该厂要消耗矿石8万吨。

    有人告诉记者,这样的尾矿库,基本上是为应付检查用的。检查人员来时,污水及尾沙排进这里;平时,废水直接排进河道里。

    也有人提醒,只有晶宇石墨公司的尾矿库建造规格合格。该尾矿库是在内蒙兴和石墨矿(国有企业)未转制前修建的,当记者到达晶宇石墨厂尾矿库顶的时候,排污口的污水正在流。

    记者注意到,就是这样一个尾矿库也没有安装必要的废水回收装置。

    记者即将离开时,水突然停了。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看管排污的人道出了实情:“污水中含沙量太大,水泵抽不动了。”与此同时,山下的另一个排污口,正在哗哗地向外冒着深黄色的污水。

    把废水送到尾矿库上一个小时的成本就是100元,石墨厂24小时开工,老板是不愿意承担这样的费用的。

    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的马勇说,尾矿坝主要问题是:库容不够、选址不合理、监督质量差、没有必要的出水回收设施。

    2006年,兴和县整顿和规范矿船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石墨企业必须建成尾矿库。但记者在文件中并没有看到对建成尾矿库的标准的要求和具体的时间。

    兴和县有关领导承认,当时确实没有要求石墨企业建设尾矿坝的标准。目前他们已经委托苏州有色金属设计院对石墨企业的废水、废沙处理提供了可行性报告。

    打折的行政执行力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2006年6月接到当地群众反映,2007年1月又接到了相同的举报。2007年4月,联合会工作人员实地调研发现,9家企业存在当地群众反映的问题。

    记者掌握着两份文件。在这两份文件中,兴和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和县政府都提到关闭和停产整改的问题。

    “实际上石墨厂一天也没有停产。”当地人肯定地说。

    按照国家征收排污费的标准,每生产1吨石墨,废水、COD应该征收70元,废沙应该征收15元。

    兴和县环保局副局长梁永胜坦言,“实际上排污费的征收不到应收费的十分之一。”2006年,兴和县环保局征收的排污费不到10万元。

    “国家规定不允许协商收费,但现在就是协商收费。”

    梁永胜说,环保局没有关停企业的权力,关停企业必须报请当地政府审批。

    记者在河道内看到大概有几十口取水井,按照国家规定,每生产1吨石墨要缴纳水资源管理费16元,按照兴和县年生产2.5万吨石墨计算,需要缴纳水资源费40万元,每生产1吨石墨需要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40~50元。

    “只象征性地征收了不到5万元”。兴和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刘军说。

    马勇说,兴和县这种情况在全国十分普遍,“打折的行政执行力会使违法企业认为无所谓”。

    他说,让企业主动治污的办法只有一个,提高企业违法的成本,但各地都无法保障正常的收费,更不用谈增加违法的成本。

    停与不停之间的利益博弈

    在吃饭和生态的问题上,当地政府面临选择。

    兴和县的9家石墨企业养活着大批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员工。数据显示,9家石墨企业缴税约500万元,缴费约150万元。9家公司约有3000名职工。

    “发达地区是腾笼换鸟,我们连一只鸟都抓不住。”一位县领导这句话也确实反映了欠发达地区在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记者向兴和县的一位领导求证,上环保设施究竟对企业的影响有多大?这位领导肯定地回答,上环保设施不至于导致企业亏损,但企业的利润会减少。

    “庄稼是农民的命根子,等矿采完了我们的子孙怎么办?”废矿石已经堆满了相邻的地,老王仍然决不卖出那不到1亩的地。

    河边居民院墙上写着“科学合理采矿,造福子孙后代”的标语。一路之隔的河里,正在流淌着黄色的污水,河床里裸露着被沙化的庄稼地。本报乌兰察布7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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