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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为何多以悲剧而收场
2007-07-24
惠铭生
    

    多次向开发商索要工钱未果后,河北省景县景州镇元小王村的包工头曹勇17日服毒身亡,其家属将其尸体抬到开发商家里抗议。景县公安局20日零时30分以曹勇家属“非法侵入个人住宅”为由,出动五六十名警察,将曹勇尸体强行拉走。曹勇的弟弟与妹妹当场服毒,曹勇的叔叔下落不明。(《新京报》7月22日)

    又是一场触目惊心的讨薪悲剧!在此无法回避一个现实,即现在的社会,真正是法盲的没有几个,但讨薪时,讨薪者为何往往选择依靠“自己的力量”,甚至不惜选择自杀等暴力手段,而不是选择寻求法律救济?不要简单抱怨或者盲目谴责讨薪者的“无知”或“不理性”,不是他们主观认识使然,而是现实让他们对法律敬而远之。

    曾有不少农民工、包工头向笔者愤懑地谈论维权“线路图”——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单位让你滚蛋;找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推诿扯皮,让你跑断腿也解决不了事;找仲裁部门,调解往往成为“马拉松式”的扯淡,与事无补;诉讼法院,法院审理的高成本、时间长,让讨薪者望而却步。更有甚者,打官司往往是赢了官司赢不了钱,一些讨薪者在大街上公开叫卖“法律白条”的新闻就是典型的范本。所以,当今社会很多讨薪者,往往相信自己,而不相信政府和法律,于是,各种讨薪乱象粉墨登场,社会矛盾凸显,上演了五花八门的讨薪悲剧。

    法治社会的基本要义是信仰法律,通过司法途径依靠法律手段解决愈演愈烈的讨薪行为。遗憾的是,不少公众乃至一些地方政府,在解决欠薪这个社会顽症时,并没有倚重法律,不少讨薪者依仗的是“自我暴力”。而政府过分强势,放大了行政手段的作用,结果呢导致法律作用的日趋式微,讨薪不仅未从根本上得以遏制,而且也使解决欠薪途径迷茫化、无序化。

    最近,笔者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关于建筑业生存与发展调研活动,不少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针对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设置的“清欠办”提出质疑:一个司机闯红灯违章了,谁来管理、处罚?当然是交警。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拖欠谁管?当然应由劳动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现在,“双清”问题由建设部门负责,就像司机违章,交警不管,而是把司机交给用人单位处理。

    所以说,解剖“讨薪悲剧”这只麻雀,我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管理上的越位、错位,以及法律的缺位,是讨薪悲剧上演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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