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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六严”措施整肃高校招生秩序
招生录取督察组即日起程
2007-07-26
    本报北京7月25日电(记者原春琳)随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进入本科第三批次,“招生诈骗”的高峰期也一同到来。今天,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加大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打击中介招生诈骗活动,教育部采取“六严”措施,确保高校招生秩序。

    据介绍,这一阶段招生学校以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为主。从往年的情况看,这一阶段也是个别高校违规招生和社会中介招生诈骗的易发期。

    “六严”首先是严审资格。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严把招生资格关。除经教育部批准具有2007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

    其次是严查广告。教育部强调民办高校要切实按照经过备案的章程和广告内容进行招生录取以及对外宣传。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民办高校不得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擅自调整、变更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有关内容。民办高校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和广告发布情况负责。独立学院的举办者要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发布情况要进行检查,并监督民办高校按照此前经其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执行。严禁发布与经过审核备案的内容不相一致的章程或广告,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吸引欺骗考生入学。

    第三是严控计划。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本省(区、市)、本校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规模,严禁超计划招生。

    第四是严管程序。教育部要求对今年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层次考生,由省级招办印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录取专用章。有关高校负责将《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教育部强调严禁高校避开省级招办违规录取学生;严禁高校组织在校学生(学员)、雇用社会人员、委托中学教师或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五是严格注册。教育部今年将对高校录取的新生按照政府核查、学校核对、学生核实的原则进行严格注册。12月1日起,学生将可在学校和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自信息网上,核实本人是否具有学籍。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允许任何无资质招生、不允许任何计划外招生、不允许任何收费招生,不允许任何不经省级招办同意招生。凡违反上述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请考生、家长切勿受骗上当。

    第六是严厉打击。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建立和完善高校招生网络有害信息监察制度,对涉嫌招生录取中介诈骗行为的信息,立即核查,通报省级公安机关予以处理,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活动。各省级招办和高校要把防止招生诈骗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查处的非法招生中介诈骗典型案例向考生及家长进行反复、广泛的宣传教育,避免上当受骗。

    这位发言人透露,教育部已组成招生录取督察组,即日起赴有关省(区、市)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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