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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态度
假新闻,怎么管?
2007-07-27
实习生 严亚男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最近却屡有假新闻出现。“纸馅包子”新闻播出后,有观众回想起“我也吃过朝阳区的包子啊”,大叫后怕。丁香小惠又跟着走进公众视线,“恶毒后妈”甚至招致网友到家中痛骂。

    怎样才能减少并杜绝假新闻?是用法律来规范,还是靠新闻自身的行业道德约束?

    据了解,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对有关假新闻的处理作具体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陆敏介绍,目前刑法当中并没有合适的条款来规定虚假新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条款强调责任人有主观故意,要引起一定的社会恐慌。但就近期的几起假新闻看,制造虚假新闻的人只是为了引起轰动,其本意并不在于引起恐慌。从影响范围来说,刑法中的这项条款强调大范围的影响,而这几起虚假新闻只影响了很少的一部分人。

    陆敏教授认为新闻自由与法律并不冲突,只要在法制轨道上正常运行,新闻自由就可以得到保护。“如果有了新闻法,有关事故发生后,就可以明确过错和责任,而不用像现在这样牵强地去找法条适用。但是不能动不动就用刑法来规范,刑法毕竟是最严厉的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姚泽金则认为,目前各国媒体对待假新闻,也多通过自身行业规范和道德自律来规范。我国当前对假新闻的规制仅仅停留在诽谤、侮辱和危害国家安全三个方面。他认为,要更好地规范新闻,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陈力丹也表示,“假新闻就是职业道德问题”,媒体行业内的处罚机制还不够完善是假新闻出现的重要原因。要减少假新闻的出现,媒体应该在发现假新闻时,就立即作出声明和更正。如果是有意造假,媒体则应迅速自我揭发,同时要加强行业间的互相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陈绚教授希望中国媒体借鉴国外的做法,“只要有此类事件发生,一定会被公开并当作‘丑闻’对待。”

    她同时认为,这次对两起假新闻事件的严厉查处,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新闻媒体应从中吸取教训。

    如果说10年前的假新闻多是道听途说,甚至是凭空捏造,近年来的假新闻则呈现虚中有实、实中有虚的特点。同时,随着网络的发展,博客报料、媒体跟进成为新趋势。网络会急速扩散并放大新闻,一旦新闻造假,危害更加严重。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认为,网络社区里面发帖属于一种自主传播行为,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侵害他人的名义和权利,更不能侵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他认为,基于一般的经验常识和生活中的经验能够发现传播的信息不是一个真实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之下,网站作为管理者来讲有义务删除这种可能对他人的名誉他人的权利有伤害的信息。一个正常的人判断这条信息完全不可能是真实的,网站也没有做这样的判断就把它当成真实的信息在网络广泛传播的话,网站是有责任的。

    同时,博客传播的侵权适用的是普通侵权的规则,如果博客上发布的信息对于他人的权利造成损害,仍然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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