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8月3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青年话题
改变地方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双重人格
2007-08-03
志灵
    随着土地资源的越来越稀缺,地价暴涨,“地王”(国内单宗最贵土地)频出已不是新闻。近日,全国新“地王”最终以92亿元的天价在长沙诞生。水涨船高的土地出让金能否按时足额收回却存有疑问。据悉,土地出让环节是问题较多的领域,甚至是滋生腐败的重灾区,以至于土地出让已被国土资源部界定为重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范围。(《中国经济时报》8月1日)

    来自审计署的消息也印证了土地出让金收取“乱象”,由于去年以来,国家审计署就收到很多关于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中违规问题的举报,为此审计署今年将针对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如此,说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失范”状态并不为过。而究其根源,一个关键的因素是,土地出让金属于地方政府控制的“专项收入”,是非税收入中的“重头戏”,以至于预算监督难以对其实现有效制约。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表示,中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这意味着非税收入,诸如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罚没收入等等,要占到财政收入的5%左右。根据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的预算报告,2006年政府财政收入总额大约是3.9万亿元,5%就是2000亿元。但另据报道,在200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就已高达5894亿元,2005年,即使在国家收紧“地根”的情况下,土地出让金总额仍有5505亿元;2006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更达到7000多亿元的历史高峰。

    两组数据进行一下简单的对比,不难发现大量的非税收入其实游离于财政预算监督体制之外,而这其中土地出让金就占一大块。正是由于土地出让金始终没有真正纳入财政预算监督,其已成为地方政府最热衷的“创收项目”。但在土地出让金问题上,地方政府需要和房地产商“合谋”才能获取更多利益,地方政府存在集监管者和利益相关者于一身的“人格分裂”,这使得其容易在利益的驱动下迷失自己监管者的身份,从而出现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长年挂账无法收回,以土地出让纯收益代替土地出让金,以及违规将土地出让金专户上的大量资金向企业返还等导致土地出让金流失的“制度性漏洞”。

    所以说,为了遏制土地出让金收取管理上的“乱象”泛滥,将这类非税收入纳入国库势在必然。有消息称,《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正式下发。《办法》将采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专账”的方式,按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安排使用。在这个过程中,土地出让金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

    一旦土地出让金完全纳入预算监督,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金的收取上就会摆脱“双重人格”的困扰,成为单纯的监管者。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取决于同级人大的财政预算安排,而不是自己能够“创造”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多少。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