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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户自负12元,政府出资48元,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
保监会启动能繁母猪保险
2007-08-03
    

    本报北京8月2日电(记者郭永刚)只要掏12元,有生育能力的母猪若因疾病或自然灾害导致死亡,养猪户便可获得保险公司1000元赔款。中国保监会今天上午在京启动能繁母猪保险业务。该种保险业务将率先在中西部开始,并逐步推广。

    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介绍,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包括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疾病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同时鼓励各保险公司根据地方实际增减保险责任。

    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担48元,保户只需自负12元。

    现阶段,试点工作主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各自核准的经营区域内进行。

    各试点公司于8月15日前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和生猪保险工作。

    董波说,能繁母猪保险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保险覆盖农业部门确定的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区)为重点,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第二阶段以保险覆盖农业部门确定的出栏生猪6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区)为重点,尽快扩大能繁母猪保险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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