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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谢绝自带奶粉的强盗逻辑
2007-08-17
傅达林
    据8月15日《京华时报》报道,有的医院以推广母乳喂养为名谢绝自带奶粉,变相垄断奶粉销售。记者咨询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妇产科,皆表示国家提倡母乳喂养,产妇不可自带奶粉。

    那些无法进行母乳喂养的产妇怎么办?奶粉从何而来?据海淀妇幼保健院的咨询服务人员透露,如果婴儿有需要的话,医院护士站会提供奶粉。哦,原来如此!看来我是杞人忧天了,在今天这样一个强调“患者至上”的服务化时代,医院怎么可能让婴儿挨饿!

    记者随后的咨询又让人不免产生担忧,几家医院提供的奶粉均为统一品牌,也就是说宝宝根本无从选择。如此强悍的市场交易,妈妈能不能买到最优质、最廉价、最适合宝宝的奶粉,就只能凭医院的良心了。可此前的“天价医药费”事件,生活中屡见不鲜的医院垄断药品价格及医生收受红包等“常识”早就提醒我们:良心是靠不住的。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只要谁给医院的回扣多,医院就用谁的奶粉。

    这样说来,将谢绝自带奶粉作为提倡母乳喂养的手段,无疑是一种体面的粉饰。

    作为一个即将成为父亲的消费者,我完全相信“保证婴儿第一口奶是母乳”的重要性和科学性,也完全相信“保证母乳喂养的最重要阵地,就是婴儿降生的医院”,但我绝不相信谢绝自带奶粉与母乳喂养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聪明?哪个父母会不听从医生的建议给婴儿喂母乳?吃你医院的奶粉就能提高婴儿的母乳喂养率?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如果按照医院的逻辑,出于对孕妇和婴儿健康的慎重考虑,那么所有来医院生产的患者,都应谢绝自带任何衣服、食物或其他物品,而理当全部由医院统一提供。

    再看卫生部门的表态。北京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表示,医院不允许产妇自带奶粉的行为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产妇只能使用医院的奶粉,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属于垄断行为。不过,可能医院也是出于婴儿健康的考虑,方便掌握婴儿的饮食情况。表面上义正词严地指出医院行为的错误,但字里行间颇值得玩味:明明是彻底侵犯产妇权利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原本该介入调查并采取措施,可只是大而化之地说成是“不正确”,彻头彻尾的强盗行径,被轻描淡写为“一定程度上的垄断”,最后还不忘为医院找一个“出于婴儿健康考虑”的美丽借口。终归是自己的“孩子”啊,卫生部门对医院的护犊之心昭然若揭。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以及卫生部新出台的《婴幼儿喂养策略》,都严格禁止奶粉商在医院进行推销活动。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如此良好的行政立法意图,到医院那儿却成了垄断挣钱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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